英國皇家

 

植物園巡禮

 

PLANTS

   FROM ROOTS TO RICHES  ( 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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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大地染上了晚疫病

 

BLIGHT ON THE LANDSC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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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世紀晚期,試圖探索真菌各種不同作用的其中一位,是如今以她的兒童繪本而更為人知的科學家──碧雅翠絲‧波特(Beatrix Potter)。她繪製的真菌圖片非常詳細準確,而且她還涉足專業的真菌學領域。例如,她不僅會畫出子實體,也會畫出真菌生命週期中、於不同階段出現的所有型態。她也試著培養孢子發芽,並繪出了英國第一個關於單純銀耳(Tremella simplex)的記錄。

 

       細緻地觀察真菌及其習性的結果,使波特開始對地衣深深著迷。對十九世紀的科學家來說,這些居住在地球上某些最極端環境裡的生物,仍是個謎。瑞士科學家西蒙‧施文德納(Simon Schwendener)擁護秋百瑞率先提出的想法,認為地衣是由真菌和藻類兩種不同的生物所構成,彼此維持一種寄生關係。在波特親身觀察後,她也開始相信施文德納是正確的。然而,和那時大多數科學界的女性一樣,她發現要讓學界認真看待她的看法是非常困難的。吉姆‧恩德斯比繼續這麼講述這個故事:「一八七四年,英國博物學家詹姆斯‧克榮比(James Crombie)曾譏諷,這整個關於地衣的想法就像是『被俘虜的藻類少女』和『暴君真菌主人』間不自然的結合一樣。事實是,碧雅翠絲‧波特這個名字已經和這古怪的理論畫上等號,這讓學界無法公平評判她的主張。」

 

       波特熱忱地試圖找出地衣的真相。她在自家廚房裡培養藻類細胞和真菌孢子,觀察這兩個合作夥伴如何結合在一起,形成單一的有機體。要發表這類研究結果的最佳場所是林奈學會,但當時林奈學會並不接納女性會員。一八九七年,當她的研究終於能在林奈學會中發表時,卻必須由皇家植物園的真菌學家喬治‧馬西(George Massee)來代替她宣讀。在她的私人日記中,波特表現出對這位代言人的不屑:「我認為,在經過幾個階段的發育後,他自己也長成一株真菌了。」這篇經同儕審查的論文仍需進一步的修改,但波特從來沒將它完成。顯然,在這次經驗後,波特已對科學界感到幻滅,故轉而致力於兒童書寫,繪出她的幻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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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植物醫藥

 

BOTANICAL MEDICINE

 

  

    英國科學家羅伯特‧羅賓森爵士(Sir Robert Robinson)是一九四七年的諾貝爾化學獎得主。這位知識巨擘的研究橫跨有機化學的各個領域,其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就是研發出如何以人工方式量產盤尼西林,也因此拯救無數生靈。不過,在他的諾貝爾得獎引文中更被加以強調的成就,則是「在生物學上極為重要的植物產物研究,特別是生物鹼(alkaloids)」。因此,什麼是生物鹼?為何它擁有如此高的價值呢?

 

       生物鹼是植物產出的生化化合物當中的一類。雖然生物鹼的功能尚未被完全釐清,但它確實提供了植物本身一些保護作用,對抗病原菌與草食性生物。植物不像動物,遇到威脅時無法逃跑,因此得仰賴化學物質來保護自己。它們利用自身合成的化合物,也就是所謂的特殊或次級代謝產物(specialised or secondary metabolites)來對抗威脅。多數的生物鹼都有一個共同特性,就是有苦澀味。苦澀味能驅走多數的草食性生物以及人類;然而,這些化合物也能為人類提供某些益處。它們通常能被當成藥物使用。

 

       英國皇家植物園佐爾實驗室(Jodrell Laboratory)的副主任莫尼克‧西蒙茲(Monique Simmonds)博士研究植物產出的化合物成分,並分析它們不同的藥物潛能。「這些成分並非為了人類的利益而存在,」她表示。「它們的存在目的,通常是為了保護植物本身,比如對抗昆蟲。」同時,有些成分則會使植物的葉片與莖幹上的細微小洞閉合,這與人類細胞調節發炎反應的過程類似,因此這些化合物可能具備了開發成抗風濕藥物的潛能。

 

       現今使用的強效止痛劑嗎啡,是在一八四年被發現的。它是最早被發掘的生物鹼之一,但分子結構卻遲至一九二五年才被羅賓森爵士解構出來。其他的生物鹼還包含可用來治療瘧疾的奎寧(quinine)及其後續衍生物,以及在馬達加斯加的長春花(Catharanthus roseus)中發現的化合物,它可用來治療兒童白血病與霍奇金氏病。

 

       羅賓森最重要的突破是,他使用天然的原始材料與條件來合成這些強效複合物(以較簡易的材料產生化學反應並生產之),這個新方法與過去大相逕庭。以往是利用高溫、高壓的方法來製造所需的活性化合物。羅賓森的第一個成功例子是托品酮(tropinone),它被用來治療某些心臟症狀與支氣管問題,在進行眼科手術時也會使用。

 

       藥用植物的歷史可追溯到很久以前。遠在科學家們開發出研究方法、來探討植物化合物及其獨特醫藥用途間的關聯性之前,人們就開始用它們來治療疾病了。以毛地黃(Digitalis purpurea)為例,外觀上它迷人的粉色、紫色鐘形花朵形象,和它實際所具有的毒性特質截然不符,這點可由它的暱稱「死人之鐘」窺見端倪。然而,它的治療功效卻是人類長久以來早已知曉的事實。一位英國醫師、同時也是植物學家威廉‧威瑟林(William Withering),他從古老的口傳知識中得到啟發,嘗試以毛地黃的浸液來治療水腫;該水腫是因體液淤積而引起的腿腫,經常與充血性心臟問題有關。他寫到:「在一七七五年,當我被徵詢一個治療水腫的家庭療方時,得知了在什羅普郡有位老婦人長久保存著這個密方。有時候一般醫生無法治療的病例,卻能被這位婦人成功治癒......這藥方包含了二十種以上的藥草,但深諳此道的人其實不難發現,這當中具療效的藥草就是毛地黃。」他將其拿來治療病患,成功率竟高達百分之六十五至百分之八十。但一直要到十九世紀晚期,毛地黃中的兩種主要複合物──長葉毛地黃苷(digoxin)以及毛地黃毒苷(digitoxin)才被分離出來,並被成功鑑定出這兩種活性化學物質具有調節心臟運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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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樹皮被視為草藥,這樣的紀錄在官方史料上極少出現;它被發現具醫藥特性的過程,純粹是機緣。一位英國牧師愛德華‧斯通(Edward Stone)記載:「過往的經驗讓我發現,有一種英國樹木,它的樹皮是強效的收斂劑,對於治療瘧疾﹝熱病﹞與間歇性的疾病極具療效。大約六年前(一七五八年),我無意間嚐了它一下,它極端的苦澀味太讓人驚訝了;但同時也讓我猜想到,它可能擁有祕魯金雞納樹皮(cinchona bark)的特性。」斯通為此收集了一些柳樹皮,將它們乾燥後磨成粉末,並在他家附近的牛津郡鄉間地區對村民進行試驗。他將試驗結果發表於當時權威的科學雜誌《自然科學會報》(the 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隨著對柳樹的興趣日益升高,一八二八年,一種名為柳醇(salicin)的化合物被證實是柳樹所具有的活性成分。它在實驗室中可轉化為水楊酸(salicylic acid),是一種強效的解痛劑,但也與引發胃痛和胃潰瘍有關。一八九九年,德國科學家將水楊酸化為乙醯柳酸(acetylsalicylic acid),對胃部較無副作用。這就是現在所熟知的阿斯匹靈。

 

       罌粟(Papaver somniferum)的醫療效果,和它細緻美感的鮮豔花朵及獨特的圓果外殼一樣,長久以來都備受讚賞。鴉片就是從罌粟的乳白色汁液中萃取出來的。希臘與羅馬時期的史料記載,罌粟是一種能紓解悲傷與減輕痛苦的藥物;而文藝復興時期的藥草學家帕拉塞爾蘇斯(Paracelsus),則相信罌粟能使人永生。到了十九世紀,當時的中國強烈反對英國傾銷印度鴉片進入中國市場,因此鴉片成了兩次戰爭衝突中的要角。罌粟所含有的主要活性化學成分,就是首個被分離出來的生物鹼──嗎啡。嗎啡在一八三年被成功分離,一八二七年被命名,並開始在德國進行商業量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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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皇家植物園也注意到了生物鹼的藥用益處。十八世紀晚期開始至今,世界各地的藥用植物都陸續落腳英國皇家植物園,被培植、研究,並分送至其他植物園。而自一八四年起,英國皇家植物園與英國皇家藥學會也開始收集生藥,如磨成粉末的樹皮、切成塊狀的根、乾燥的葉片,以及無數的藥材。如今,皇家植物園的經濟植物典藏中心(Economic Botany Collection)大約存有兩萬份的樣本。在光潔木櫃內的收藏,見證了那個年代裡無畏的植物獵人、先驅的藥理學家、以及早期製藥者們的努力成果──在那個有至少四分之三的藥物都是從植物中萃取出來的年代。近來典藏中心增加的收藏,還包括了過去二十年間自中國收集而來、將近四千種的藥草,反映出全世界醫藥與醫藥系統的持續進展。

 

       這些皇家植物園的木櫃,是十九世紀下半期藥師們的醫藥訓練箱。木櫃裡的藥材提供了藥師絕佳的機會,可以提早認識大量的藥用植物;這些藥草被認為可以治療維多利亞時期的各種疾病。在當時,人們對七大罪中的暴食似乎不太在意,因此有許多疾病都與消化不良有關。治療的瀉藥中包含了番瀉葉(senna),亞洲大黃(Asiatic rhubarb,與英國植物園的品種不同),以及蘆薈。蘆薈的黑色乳汁之功效,與現在拿來舒緩用的蘆薈凝膠,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另外,櫟癭(oak galls)則被認為能有效治療腹瀉。

 

       在經濟植物典藏中心(EBC),可以找到更多維多利亞時期的療方,治療更嚴重的健康問題。比如鴉片產品,像鴉片酒就是頗受歡迎的止痛劑,上至維多利亞女王、下至嬰兒都會使用,女王就曾在分娩時使用過。烏頭(Aconitum napellus),是莎士比亞劇作裡家喻戶曉的角色──羅密歐用來自殺的毒藥。加入烏頭的溶液,是當時廣泛用來治療熱病及所謂「汗症」的療方。治療熱病在當時是極其重要的事,因為不僅大英帝國在不斷擴張的世界各領地內有著嚴重熱病,就連自家門口也備受威脅。每年夏季,倫敦、肯特郡、諾福克郡與林肯郡的沼澤地區皆有熱病流行,而這熱病就是我們熟知的瘧疾(malaria,後來被稱為agues)造成的。奧利弗‧克倫威爾(Oliver Cromwell)年少時就曾得到熱病,並終其一生深受反覆發作的痛苦所折磨。當時認為這些病症是「壞空氣」造成的,此即malaria一詞的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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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用植物發展史與皇家植物園兩者最精彩的交集,就是抵抗瘧疾這點了。經濟植物典藏中心(EBC)的收藏品中,有超過一千種的樣本都與金雞納(cinchona)的發展及用途相關。金雞納樹的樹皮擁有療效,它內含奎寧及各種衍生物,可以對抗引發瘧疾的瘧原蟲(Plasmodium parasites)。據說金雞納樹是以西班牙金瓊(Chinchón)伯爵夫人來命名;傳聞在一六三八年時,就是該樹皮治療了染上熱病的伯爵夫人。而當時熟知這帖自然療方的耶穌會傳教團,則將其稱為「金雞納」(quinquina)或「樹皮之王」。

 

       包括大英帝國在內,對那些有染指熱帶地區野心的歐洲帝國主義者來說,瘧疾真的是一種災難。數以千計的生命在非洲與亞洲的擴張征戰中喪生。在十九世紀一位英國船員的詩歌疊句中,這段歷史以一種黑色幽默的方式被巧妙總結出來:「要小心注意那貝南灣啊/四十個人去了只得一人返。」如今,前線迫切需要對抗瘧疾的療方,因此尋找金雞納樹皮抵抗瘧疾的任務刻不容緩;但找尋收集金雞納樹皮的工作卻面臨了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它的原生地分布於安地斯山脈一些最不易到達的地區; 另一個問題是,金雞納樹約有三十種物種,但沒有人知道是否所有種類、或當中只有某些種類的樹皮才擁有神奇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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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雞納樹

 

    為了帶回金雞納樹的樹皮及種子,數十個探險隊整裝出發,但大半都鎩羽而歸,許多採集者都被叢林給吞噬了。十八世紀時,法國的拓荒者拉孔達明(Chales Marie de la Condamine)(他也使我們注意到產生橡膠的樹種)設法尋得了正確的金雞納樹皮與種子並準備運往歐洲,但它們卻隨著沈船沒入了大海之中。就如同馬克‧宏尼斯保(Mark Honigsbaum)的著作《熱病之路》(The fever trail)中寫的:「這樹似乎像是被古老的印地安詛咒所保護著。」

 

       金雞納樹與種子最終還是成功地運抵了歐洲。一八二年,法國的化學家皮埃爾‧約瑟夫‧佩爾蒂埃(Pierre Joseph Pelletier)與約瑟夫‧凱文區(Joseph Caventou)首次在實驗室中將奎寧從金雞納樹皮中分離出來,不久之後佩爾蒂埃便在巴黎建立了奎寧萃取廠。在這重要的新藥探索爭逐賽中,英國也不甘落於人後。一八二三年,霍華德氏藥廠(Howards & Sons)也開始生產奎寧生物鹼。霍華德氏家族企業的一位後裔約翰‧艾略特‧霍華德(John Eliot Howard),是維多利亞時代最受矚目的奎寧專家之一。他同時身兼植物學與化學的專業背景,為他在辨別倫敦碼頭上一袋又一袋的金雞納樹皮時帶來莫大助益。在倫敦家中的溫室,他也致力於種植不同種類的金雞納樹,更是增長其專業知識。約三十種的金雞納樹彼此相似,容易雜交,而每種樹皮都有著各自不同的藥用生物鹼圖譜;雖然如此複雜,但霍華德總是能夠找出其中最有效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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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當時的夢想,是希望能在大英帝國所控制的領土內廣泛種植金雞納樹,並大量生產優質低價的奎寧。由於當時英屬印度的瘧疾致死率相當高,想當然耳,印度當局自是極力推行這項計畫。此計畫由英國皇家植物園規劃,他們組織了一個英國團隊,於一八五九年到一八六年間啟程航向南美洲。理查德‧斯普魯斯(Richard Spruce)與他的植物學家同僚們收集了種子與植株,帶回皇家植物園,並將它們寄送到印度。那些在艱困旅程中存活下來的、並在之後也被證明能產出奎寧的植株,便在大吉嶺山丘地與南印度等地廣泛栽種。隨後在一八六年代,醫療官員們在馬德拉斯(Madras,即現今的清奈)、孟買(Bombay)與加爾各答(Calcutta)等地進行大規模臨床試驗。結果顯示,將移植印度的樹種樹皮中萃取的四種奎寧生物鹼合併使用,對於治療瘧疾有很好的效果。隨後,印度當局更利用龐大的郵政系統來廣發奎寧,以確保即使是偏鄉地區最貧窮的人民,也將能取得奎寧來治療瘧疾。

 

       相反地,也有著與英屬印度截然不同的例子。當時,在荷蘭的殖民地爪哇種植了一種特殊的金雞納樹品種,該品種含有豐富的主型態奎寧生物鹼,在歐洲藥典中備受青睞。爪哇靠它締造了豐盛的外銷產業。查爾斯‧萊傑(Charles Ledger)隨後也到玻利維亞收集了該品種的種子,當然他少不了在地嚮導的陪伴,如果採集過程中沒有在地嚮導的陪伴,這些歐洲的植物採集者沒有一個能生還,更別提要找到目標植物,或理解其用途了。萊傑的嚮導是曼努‧音夸‧馬瑪尼(Manuel Incra Mamani,這位在地嚮導的名字能為世人知曉,這例子實在很罕見)。但可惜的是,萊傑與馬瑪尼都沒能在這項尋覓種子的功績中獲益。一八六五年,當收集到的種子抵達倫敦時,印度的金雞納樹培植事業已經相當成熟,因此皇家植物園對這批種子興致缺缺。最後,這批種子僅以六百荷蘭盾(相當一百二十英鎊)賣給荷蘭,馬瑪尼則因走私種子被逮捕,數年後就去世了。

 

       因為歐洲對金雞納的需求,使得金雞納樹被大量砍伐剝取樹皮,到了一八五年代,原生地安地斯山脈的金雞納樹量幾乎已瀕臨耗盡。還好,荷蘭與英國及時在他們的亞洲殖民地種植了金雞納樹。

 

       一九三年代,研究人員將奎寧化成氯化奎寧(chloroquine)與伯氨喹(primaquine),這是最早被合成出來的兩種奎寧衍生物,且都是有效的抗瘧藥劑。但隨著對這些療方所產生的抗藥性越來越高,新藥的研發也跟著驅動。一九九年代,持續進行的新藥研發達到了巔峰,當時發現一種相當有潛能的抗瘧劑 ──青蒿素(arteminisin),它是從黃花蒿(Artemisia annua)分離出來的生物鹼,其原生地在亞洲的熱帶地區。

 

       能夠發掘青蒿素,得歸功於傳統中國醫學的啟發,傳統中醫就有用來治療熱病的藥草。古老與現代的傳統知識相繼提供重要的線索給研究者,來辨識這類藥草。估計資料顯示,世界上已知的植物種類當中,大約只有百分之二十被研究、開發其藥用潛能;在這種時候,這些線索的重要性就顯而易見了。

 

       即使如此,在所有的藥物當中,就有約四分之一來自植物或真菌產出的化合物;從後者開發出來的藥物中,就包含了抗生素、免疫抑制劑、治療高膽固醇的藥物,以及抗癌藥物。皇家植物園正在進行研發的,是可被用來治療輕微至中度阿茲海默症的加蘭他敏(Galantamine);另外與萊斯特大學(Leicester University)共同合作的實驗則證實了,從稻米分離出來的麥黃銅(tricin)具有治療乳癌的潛能。

 

       皇家植物園的研究人員站在研究的最前線,帶領我們更進一步地了解植物所含有的化合物圖譜,這些知識能夠解釋藥用植物在傳統上的用途。「皇家植物園已經是公認最值得信賴的單位,」實驗室副主任西蒙茲表示。「我們每年有超過一千項的諮詢,希望能協助鑑定藥用植物。這當中約有百分之三十五的植物在鑑定後,發現根本不符合其原先所聲稱的藥物、化妝品或食品用途。有時候是因為植株不正確,或是取錯了萃取液。我們最常被請求鑑定的物種,就是人蔘。我們得檢查在市場上販售的人蔘是來自美洲還是亞洲的品種,因為美洲品種是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所保護的;這也是皇家植物園在動植物保育上應負的責任。此外,我們也會檢查送檢樣品是否有毒性物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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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植物園的藥劑師梅拉妮‧豪斯(Melanie Howes)致力於研發治療失智症的藥物,她由睡茄(Withania)著手進行研究。這種原生於印度的美麗植物有著天鵝絨般的葉子,及包裹深橘色莓果的紙質外鞘,通常被稱為印度人蔘(Ashwagandha、Indian ginseng,也稱冬櫻花),它的名稱恰好顯示了其在醫用潛能上的重要性。在悠久的古印度阿育吠陀醫學中,印度人蔘一直是抗疲勞、疼痛與壓力的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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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茄,印度人蔘。經研究認為,其生化特性有對抗失智、痛風、糖尿病及癌症的潛能

 

    皇家植物園的藥劑師梅拉妮‧豪斯(Melanie Howes)致力於研發治療失智症的藥物,她由睡茄(Withania)著手進行研究。這種原生於印度的美麗植物有著天鵝絨般的葉子,及包裹深橘色莓果的紙質外鞘,通常被稱為印度人蔘(Ashwagandha、Indian ginseng,也稱冬櫻花),它的名稱恰好顯示了其在醫用潛能上的重要性。在悠久的古印度阿育吠陀醫學中,印度人蔘一直是抗疲勞、疼痛與壓力的補品。

 

       豪斯與紐卡索大學合作研究印度人蔘的根部萃取物;經過測試之後,發現萃取物中的物質對導致失智症的兩種認知型障礙有阻抗效用。而其他研究單位也對印度人蔘的其他生化物質進行分析研究,以期能應用於治療痛風、糖尿病與癌症上。

 

        先進的高端技術,伴隨著來自傳統藥草知識的民俗醫療指引,使得科學家篩選潛在藥物的工作如虎添翼。以DNA為基礎的研究,讓植物學家們能更加清楚地瞭解植物種類之間的關係,並進一步幫助他們找出具有類似生化特性的植物,進而篩選出有藥用潛能的物種。

 

       皇家植物園的植物標本館,是一塊吸引科學家從事研究的磁石。從它的收藏中,研究人員能找到對抗健康殺手的潛力股。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栗豆樹(Moreton Bay chestnut ﹝Castanospermum australe﹞),它是澳洲的原生樹種,種子內含有栗樹精(castanospermine),可以抑制一些特殊酵素,包含病毒複製過程中所需要的酵素,因此它也被廣泛地用來治療愛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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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當地人民與專家學者的權利,皇家植物園一直小心翼翼地拿捏雙方的平衡。皇家植物園與約一百個國家的在地社區進行合作,這些地區仍舊相當倚重傳統藥草的醫療方式。西蒙茲說:「這是個雙贏的局面。這些藥草會是未來最有可能發展成新藥的希望;且若當地的植物被開發成新藥,當地社區也會因此獲益。然而我們也不能只專注在藥物發展這一件事上,還必須同時兼顧對當地社區的尊重,並協助保育他們的自然資產。」

 

       在某些特定地區,比如漠南非洲(sub-Saharan Africa)的大部分人民、尤其是住在鄉村更為貧窮的居民,對傳統藥草的倚重,更甚於來自「大藥廠」的藥物。西蒙茲承認:「相較於現代藥物,有些地區的人們似乎更相信傳統草藥。進一步了解這背後的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現代醫療中,一些商品化的藥物對人們幫助很大;尤其是疫苗的施打,如果他們拒絕,就很可能遭受非必要的死亡。」

 

       保存當地傳統藥草的知識,與保存藥用植物本身同樣重要。舉例來說,在迦納(Ghana)的某些社區,對傳統藥草的認知有著很大的落差。在二十八歲到五十七歲的年齡層中,仍有相當比例的人知悉這些藥草醫療知識;可是在十八歲到二十七歲的年齡層中,只有百分之二的人知道這些知識。「越來越少年輕人會注意到傳統草藥,特別是住在城市裡的人,」西蒙茲說。「相反地,有些村落還留有一些耆老,保有辨識高品質藥用植物的專業智慧。」

 

       假如我們能從傳統藥草研究中獲益,那麼一定要確保在全新的、透明的策略下,這些利益能夠共享。當地的人們必須享有利益,因為他們長久以來守護著這些有醫療效用的植物;研究人員也得享有利益,因為他們讓人們更進一步瞭解植物如何能做為藥物使用;還有藥廠,藥廠在前兩者的引領下投資新藥的開發,使人們有安全的藥物可用。

 

第17章

生物多樣性大揭密

UNLOCKING BIODIVERSITY

 

       在皇家植物園標本館一樓,沁涼的圖書館牆上裝設了一排窗戶,讓訪客得以一窺受嚴密溫濕調控的諾大貯存室裡保存的大量稀有藏書。這些藏書是圖書館最珍貴的一些皮革裝訂書籍,有些可以追溯到十五世紀後期。牛津植物學家約翰‧希索普(John Sibthorp)和著名的奧地利植物插畫家費迪南德‧鮑爾(Ferdinand Bauer)在一八○六到一八四間出版的十卷分裝《希臘植物誌》(Flora Graeca)也在其中。兩人於一七八六到八七年的兩年間,在東地中海航行從事學術考察,但之後卻花了十五年的時間整理、出版他們的研究成果。由於技術上和財務上的困難,當時只能限量出版六十五套。然而這些辛苦都是值得的,這部書在當時被認為是植物學的空前鉅作,在市場上取得很好的銷售成績。精緻的書頁令人愛不釋手,優美的版畫更成功捕捉了他們所發現的每一個物種。

       雖然這些植物誌製作非常精美,有著漂亮的手繪全頁插圖,但真正重要之處不在於這些金錢或歷史上的價值,而是它們所記錄的生物多樣性。這些植物誌是我們開始描述特定區域裡所有物種的最初成果,也成為我們對待地球資產的態度轉捩點。它們也是我們評斷已知物種在特定地點存活或消亡的基礎。儘管這些書卷一開始是為上流社會人士所出版,用來在同儕間炫耀這些從全球收集來的知識,但在二十一世紀的今日,這些地區性的植物誌成為科學上最實用的紀錄工具。

  

       時至今日,製作植物誌仍是皇家植物園的基礎工作之一。「植物誌」一詞是指生長在某一地理區域裡,所有野生植物物種(有時也包括外來種和入侵種)的紀錄。目的是讓讀者能夠辦認出這些物種。雖然植物誌原文為「Flora」,但內容通常也包括了針葉樹、蘚苔和蕨類等非開花植物。

 

      在過去,植物誌都是裝訂成卷,包括便於攜帶至田野地辨識植物的小開本「田野植物誌」(Field floras),以及適合在家仔細研讀的大部精裝詳盡植物誌。如今考量經濟效益和實用性,許多現代植物誌都已上傳網路或製成電子書,讓無法親自造訪植物學圖書館的讀者們也能使用;同時也能在小型的手持設備上開啟,方便在田野地隨時查找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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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雅翠絲‧波特(Beatrix Potter)論文〈談真菌孢子的萌芽〉被「放在桌上」,就是林奈學會中所說的「被接受但沒經過公開討論」階段。此段文章摘錄於

Beatrix Potter: A Life in Nature 波特小姐和彼得兔的故事》一書。

 

* 松塔牛肝菌(學名Strobilomyces strobilaceus),1893年9月3日畫於Eastwood。碧雅翠絲在這張圖背面畫了一張地圖,像麥金多斯指出她是在哪裡發現及畫下這種稀有的真菌。(蘇格蘭柏斯博物館及藝術畫廊慨允借用)

 

*  毛地黃(Digitalis purpurea)

 

*  烏頭(Aconitum napellus),是莎士比亞劇作裡家喻戶曉的角色──羅密歐用來自殺的毒藥。

 

──延伸閱讀Beatrix Potter: A Life in Nature 波特小姐和彼得兔的故事》

── 內容摘錄自《 英國皇家植物園巡禮 PLANTS FROM ROOTS TO RICHES》一書;除非另行註明,書中所有圖片的版權皆屬英國皇家植物園信託委員會所有;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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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植物標本的無限可能

 

PRESSED PLANTS AND POSSIBIL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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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植物園一間玻璃隔間的會議室裡,一群植物學家熱切地檢查一疊奈及利亞的太陽報。他們對頁面上微笑的非洲時尚達人不感興趣,反倒專注於那些躺在摺疊的報紙間、有著壓平了的枝條、樹葉和花朵的乾燥標本。皇家植物園潮濕熱帶團隊(非洲)的分類學家們,與英國及當地同仁們一起,在奈及利亞的加沙卡古姆蒂國家公園(Gashaka Gumti National Park)採集了這些標本,並帶回倫敦西部。這些標本中可能包含稀有或未知的物種,也可能包含能製成重要藥物的植物,但在它們被正確辨識出來之前,沒有人知道結果。要瞭解更多關於此公園的植物相,這件工作非常急迫,因為它的森林已經消失了百分之九十。今天的會議要把標本分別歸類到各自所屬的科別內,這是解開其奧秘的第一步。這項工作完成後,各種植物會被分別交付給相關的分類學家鑑定屬別和種別,貼到無酸紙上後歸檔,進入科學上的正確位置──由皇家植物園七百五十萬份標本所構成、巨大乾燥植物的「家族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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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物標本館是保存標本的所在。這批標本已經壓平、乾燥、並貼在紙上,或保存於充滿酒精的玻璃瓶中。植物標本館的存在,正是植物園與其它類型園林最大的不同點。

 

       最早的植物標本館被稱為「乾燥花園 (horti sicci)」,源於十六世紀義大利的新藥用植物園,由上面貼有乾燥植物的紙張裝訂成冊,集結而成。漢斯‧斯隆 (Hans Sloane)於一七五三年捐贈給大英博物館的壯觀植物標本收藏品,也是採用這種保存方法。然而,十八世紀出現了許多新物種──眾多探險旅程所造成的結果──而且有了新的林奈氏分類法,使用散裝紙張變得比較方便;當有新品種或新分類規則出現時,可以隨時加入紀錄。約瑟夫‧班克斯的植物標本館就是採用此形式。  

   

       植物標本館與圖書館或博物館不同的特色之一是:一間管理完善的植物標本館,標本存放的位置會不時更動,以符合對植物親緣關係最新的詮釋。一間靜止的植物標本館,只能算是收藏死去植物的博物館;真正的植物標本館,是個活生生的研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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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植物園的植物標本館是全世界最大的標本館之一,每張臺紙上只展示一個物種的單一標本。同一屬(科以下的分類層級)的物種被歸檔在同一檔案夾裡;接著,同科不同屬的各個檔案夾,會被一起放進這個科別專用的檔案櫃裡。而皇家植物園的分類學家,則利用他們對全球植物多樣性的專業知識,確保每一個物種都能和它們的近親一起被歸檔在正確位置。如此一來,想要瞭解某種特定植物屬性的科學家們,就能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相關標本。館內的標本來自世界各地,由各式各樣的人們在過去數百年間陸續收集而來,形成一間皇家植物園工作用的重要參考圖書館。植物標本館館長大衛‧辛普森 (Dave Simpson)即表示:「我們最古老的標本可以追溯到西元一七○○年,但大多數的標本都來自十九世紀中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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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家植物園裡的古老標本,例如班克斯的那些植物標本,與現代標本的主要差異在於標籤品質的不同。現代的標籤上充滿了各種資訊,包括此植物的採集位置及其周遭的生態環境。標籤上也會包含此樣本無法明顯提供的植物細節,例如樹高或花朵原本的顏色;相反地,一份古老標本的標籤上,如果有任何紀錄,可能也只標示了採集的年分或國家。

 

    皇家植物園植物標本館的歷史可以追溯到西元一八四○年、植物園的所有權由皇室轉移到政府之時。到了一八三○年代,歸功於班克斯,許多英國殖民地都已成立植物園,但他們的成立原因卻各有不同。有些是出於當地首長對植物學的熱情,有些植物園的成立卻僅僅是為了替罪犯提供工作。一八三八年,約翰‧林德利 (John Lindley)──倫敦大學學院的植物學教授,也是倫敦園藝學會的助理秘書──寫了一份關於不同皇家園林的報告給政府,這些園林在喬治三世與班克斯於一八二○年雙雙過世之後不斷沒落。為了節省預算,英國財政部還曾質疑這些皇室園林是否真有存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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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林德利沒有接受關閉植物園的意見,反而提出要將皇室贊助的皇家植物園改為由政府預算補助,「以促進整個帝國的植物科學。」他相信,如果由皇家植物園統一管理,大英帝國海外的雜牌軍植物園應可為醫藥、商業、農業和園藝帶來莫大助益:「它們都應該受植物園園長的掌控,與他同步作業,透過他彼此合作,持續向母園回報工作進度、說明所需並接收物資,然後利用植物界中所有有用的一切,來幫助祖國。」

       

 

    為了要調查不同植物資源所蘊含的商業財富,政府需要皇家植物園來找出哪些植物可能具有商機、而它們又生長在哪裡。林德利曾在班克斯的倫敦宅邸中工作過,利用班克斯的收藏品來進行玫瑰的分類,他在這份報告中要求建立「一個龐大的植物標本館及藏書可觀的圖書館」,以協助鑑定和命名植物。政府派來將皇家植物園發展成國家植物園的人選威廉‧傑克遜‧胡克(William Jackson Hooker),以非常認真的態度看待林德利的報告。胡克是位敏銳的植物收藏家暨分類學者,年僅二十歲便已鑑定出他第一個尚未為英國所知的新品種── 無葉煙桿蘚(Buxbaumia aphylla)。當一八四一年出任皇家植物園園長時,他帶來了自己的標本館和圖書館,並占用了住所「西園(West Park)」好幾個房間。他對自己的目標極富野心:「我下定決心,將不惜任何代價,盡力讓我的植物標本館成為歐洲的私人收藏中最豐富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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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時間過去,胡克鼓勵其他植物學家和機構出讓收藏品,以成立皇家植物園所屬一個單獨的植物標本館。一八五二年,植物學家暨旅行家威廉‧伯姆菲爾德(William Bromfeld)收藏的植物標本率先被正式收購;兩年後,植物學家喬治‧邊沁(George Bentham)用鐵路送來了四大貨櫃的標本;然後在一八五八年,英國東印度公司也捐贈了幾批數量龐大、但有部分受到害蟲或濕氣破壞的植物標本。

 

       有許多來到皇家植物園的植物標本,是個別植物學家寄給胡克的。在十九世紀初期,薪水很低的兼職博物學家與富裕的獨立研究者間彼此通信,是很平常的現象。兼職學者往往無法負擔昂貴的自然史專書,也無法進入相關的博物館,但兩者卻都是從事標本分類所必需的;因此,他們試圖和能取得這些資源的「仕紳」收藏家們建立友好關係。藉著這種方式,兼職學者以他們在居住地所採集的樣本,換取與他們所選擇科目有關的知識。而在與這些紳仕收藏家較勁、切磋相關知識和技能的過程中,這些學者也可獲得一定的地位。

  

    在胡克的一生中,他熱衷於和別人分享發現新事物的快感,並鼓勵許多植物學家和他通信。為了追求科學真理,他跨越了嚴格的社會鴻溝,許多被他提到的蒐集者都是勞工階層的工匠,往往投身於研究像他們自身一樣被社會所忽略的微小植物,例如苔蘚和地衣。這些滿懷熱忱的植物達人仔細搜查他們居住的地區,尋找不尋常的植物,然後在無法確認某種特定標本時,謙恭地諮詢胡克的意見。威廉‧班特利(William Bentley),曼徹斯特附近羅伊頓(Royton)的一個鐵匠,戰戰競競地這麼寫道:「懷著微渺的信心,我藉這封信試圖接近您......在植物學的浩瀚領域中,我們這些微不足道的工人們沒有任何人可以追隨,﹝所以﹞我們把您當作是科學上的父親,必會將所有的困難都擺在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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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克的通信網遠遠延伸到故鄉之外。一些熱心的博物學家從澳洲附近的範迪門地(Van Diemen's Land現在的塔斯馬尼亞)寫信給他,當時此地已被英國殖民,並在一八○三年成立流放殖民地。在十九世紀的最初幾十年,島上鬱鬱蔥蔥的溫帶雨林出產了豐富的新植物標本。流放罪犯管理員暨多產的植物採集者羅納德‧坎貝爾‧昆恩(Ronald Campbell Gunn),在一封寫於一八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寄給胡克的信上,坦承自己在辨別及命名植物上的困難:

 

       我現在越來越急著想要認識那些常見植物之外、新的或尚未被描述過的植物──它將使我在採集植物時知所取捨,而且有很多屬別我甚至還不熟悉。巴克豪斯﹝詹姆斯‧巴克豪斯(James Backhouse),一位曾拜訪澳大利亞罪犯殖民地的博物學家﹞常說就算幫植物取錯名字也好過沒有名字,但我並不傾向於遵循這個原則,因為我覺得一旦幫植物取了錯誤的名字,這些名字往往會執拗地流傳下去──而沒有名字的植物們,早已準備好要被正確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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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八三二年到一八六○年之間,昆恩寄給了胡克數百個標本,要求交換能幫助自己增進知識的參考書:「你寄來的各種領域的書總是不會錯的──植物醫學,以及等等之類的。我所擁有的植物學知識,讓我對後者那類書甚有興趣。

 

       多年來,隨著胡克的忠實通信者寄來成箱成箱的標本,他的植物標本館不斷壯大。一八五三年,這批收藏隨著胡克從「西園」搬進了「獵人之家(Hunter House)」,這是泰晤士河畔的一幢獨棟房屋,以前是漢諾威國王的舊居。一八六五年胡克去世後,政府以一千英鎊的代價買下了他私人的植物標本收藏,併入皇家植物園的收藏當中。一八七七年,「獵人之家」加建新的側翼以容納這些收藏,但空間仍然是個問題;正如一八九九年,皇家植物園園長威廉‧西塞爾頓‧戴爾(William Thiselton-Dyer)對工程處(Office of Works)所解釋的:「我無法控制皇家植物園標本館的擴張,因為我無法控制帝國的擴張。新領域的科學研究,是隨著帝國版圖擴張而增長的。」一九○二年至一九六八年間「獵人之家」已經又增建了三翼,並在一九八八年進一步擴建為方庭(quadran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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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年,隨著標本仍以每年三萬五千件到五萬件的速度持續湧入,皇家植物園委託愛德華‧考利南建築師事務所(Eaward Cullinan Architects)興建一座占地五千平方公尺、附有氣候控制系統的新建築,以容納圖書館和部分的標本館。此設計旨在防範洪水和蟲害,在未來五十年內應可為植物標本們提供足夠的收藏空間。

  

    如今,植物園有著嚴格的規範,規定新來的標本該如何從新大樓兼具木質與玻璃結構的弧形大廳,抵達標本館龐大植物檔案系統中的正確位置。一開始它們被儲存在特製的黑色架上,所有內含植物材料的包裹都從大廳右轉,通過雙層門進入皇家植物園的「汙染區」。在這裡,有三天時間它們被冷凍在攝氏零下四十度低溫的大型步入式冷凍庫中,以殺死任何能啃食植物的害蟲,像是窄斑皮蠹(Trogoderma angustum)這種甲蟲和它們的卵。之後,這些標本才能被帶進相鄰的標本管理組(Collections Management Unit,CMU)內打開。新進的每一個樣本都會被標上一個獨特的號碼,以此追蹤樣本在標本館內的行進路徑。彩色標籤標記了這些包裹是剛被歸還、亦或即將出借的標本;是等待寄出的禮物、還是需要進行鑑定並收藏於標本館中的新樣本。

 

        初來乍到的標本可能要花上長達一年的時間,才能正確地在標本館中歸檔;但即便被歸入某個特定的檔案夾,它們也可能不會在裡面待太久。隨著植物親緣關係的新資訊出現,標本在標本館中的位置也會隨著這些研究結果而更動。特別是DNA技術的最新發展,促進了標本館中的某些重大改組。一八六九年,標本館內的標本是根據威廉‧胡克的兒子約瑟夫和植物學家喬治‧邊沁所設計的分類系統來擺放。這個系統反映了當時對植物演化關係的觀點,比起林奈時代已有相當大的改變。近年來,歸功於分子特徵和DNA基因定序的研究,我們對植物親緣關係的知識也有了顯著的增長。

 

       目前標本館的標本排列方式,根據的是一套新系統APG III(APG代表被子植物系統發育小組,這是一個植物學家的非正式網路,在一九九○年代中期形成,目的是使用DNA定序的結果,來產生被子植物或開花植物科別分類的新系統)。這種改變產生了一些令人吃驚的新關係。例如,當標本館檢查並鑑定生長在亞洲熱帶地區的新進植物標本時,發現大王花(Rafflesia)──它所開的花是世界所有植物當中最大的,直徑可達一公尺,聞起來像是腐爛的肉──和聖誕紅(Euphorbia pulcherrima)有親緣關係,然而聖誕紅卻是世界上花朵最小的植物之一。紅色的「花瓣」,實際上是圍繞著花的苞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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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繞著標本館走一圈,就可以清楚看見標本館多年來朝有機模式發展及轉變的成果。在這棟有著落地窗的新大樓內,現代分類學家所採用的高科技工具和技術均能採行。同時,標本館最古老的側翼,仍有著華麗的紅色螺旋梯、挑高天花板和實木嵌鑲地板,讓人想起大英帝國時期、那段世界上大部分植物群都還不為人知的時光。

 

       個別的植物標本,同樣反映了皇家植物園的悠久歷史。在標本館的某個檔案夾中有著多年生禾本科植物小舌早熟禾(Poaligularis)的三株乾燥稻莖,其中至少有一株是一八三一年至三六年間達爾文隨小獵犬號遠航巴塔哥尼亞(Patagonia)時採集的。這些植物玉米色的糾結葉片牢牢地黏在臺紙上,莖的上端有著完整稻穗。達爾文在這張標本上手寫了註釋,標記採集位置:「巴塔哥尼亞海岸,布蘭卡港(Bahia Blanca),一八三二年十月初,C.Darwin。」這份標本貼在威廉‧胡克標本館的招牌藍色臺紙上,上面印有「一八六七年胡克植物標本館(Herbarium Hookerianum)」,那是這些標本正式納入標本館館藏的時間。

 

    後來加註上去的還有皇家植物園的條碼,這顯示此標本已被數位化,以便植物學家從全世界任何角落連線查詢。如同標本館助理館長比爾‧貝克(Bill Baker)所解釋的:「達爾文的原始標本還是非常有用的;你仍然可以剝離下一朵小花並將其煮沸﹝補充水分以供查驗﹞。重要的是,不要把這些乾燥植物僅僅視為是歷史文物。這是皇家植物園三十五萬份『模式標本』﹝描述新物種時所依據的原始標本﹞中的一份。『模式標本』永久的模式化、並固定了物種的名稱。雖然在科學上不一定重要,模式標本卻是我們用來組織並管理植物命名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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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於對秩序和層級結構的熱愛,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們在一百五十年前開始建立皇家植物園的標本館。對他們來說,世界是透過一個神聖系統,來區分為貴族、商人與勞工階級;大英帝國及其殖民地;基督徒及異教徒。他們認為植物也有著相同的秩序,而植物標本館被視為是這種層級結構的具體表現。

 

       隨著這些年新樣本不斷加入,標本館已經發展到遠超過那些精心歸檔的部分。它的組織師法植物的親緣關係,讓植物學家得以歸納出植物間的關聯性;也只有在此處才能被發現的關聯性。舉個例子來說,一九八年代末期,科學家們正在尋找用來治療愛滋病的新型抗病毒藥物。他們在栗豆(Castanospermum australe,別名澳洲栗)中發現了一種很有希望的化學物質;這是一種澳洲東部特有的樹木,但是族群相當稀少。當科學家向皇家植物園詢問這種樹有沒有哪個近親,可能拿來生產相同或類似的藥物時,植物園的分類學家指出有一種更容易取得的南美洲物種,其含有完全相同的化學物質。如果沒有標本館的資源,很可能根本不會有人想到要往南美洲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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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時,標本館也非常有用,因為每個樣本上都有一些關於植物本身和採集地點的植物學資訊。在現代標本中,這些資訊包括了用全球定位系統收集來的、高度準確的位置數據。隨著氣候變化影響植物的生命週期,這組數據對於辨別植物棲地分布的變化來說非常寶貴。正如貝克所解釋:「最關鍵的一點是,標本館記錄了哪些植物曾經出現在哪裡,讓我們得以看出它們的分布是否隨著時間發生變化,或因棲地的破壞而縮小。如此,我們得以量化物種面臨滅絕的危險性。」

 

       回到那個試著將標本歸入不同科別的會議裡,潮濕熱帶團隊(非洲)的負責人馬丁‧齊克(Martin Cheek)有條不紊地工作,試著辨別一株莖部有卷鬚纏繞的乾燥標本。這項特徵顯示,此植物只可能來自下列三科:葫蘆科(瓜類)、葡萄科、或是西番蓮科。查看卷鬚所在位置的細節及果實後,他判斷這株植物應該屬於葫蘆科。這種耗時的工作需要相當多的經驗,是保育非洲多樣植物相的關鍵。一九九五年至二○○三年間,在鄰近的喀麥隆所進行的類似採集取得了兩千四百四十種植物,其中有十分之一對科學界來說是新品種。

 

       這些標本,加上館內那些可以追溯到胡克時代的標本,讓皇家植物園的科學家們得以辨識下述物種:根據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所制定的評估標準,在這兩千四百四十種植物當中,有八百一十五種是受威脅物種」。皇家植物園的地圖顯示,含有高密度瀕危物種的區域與現有的國家公園區域並不相符,因為原本的國家公園不是為植物、而是為動物所設立的。因此,喀麥隆政府另外成立了占地二萬九千三百二十公頃的巴克斯國家公園(Bakossi National Park),以保護這個新發現的生物多樣性熱點。正如齊克所解釋的:「在我們開始這些工作之前,喀麥隆的這個地區根本不在任何保育地圖上;但在我們完成工作的時候,這個區域已經成為熱帶非洲地區數一數二的植物多樣性中心。」

 誕生於維多利亞時期蒐集熱潮的皇家植物園標本館,如今已成為保育世界植物相的一項重要工具。

 

*查爾斯‧達爾文採集的小舌早熟禾植物標本,上頭有他的簽名

* 威廉‧傑克遜‧胡克 (William Jackson Hooker )是皇家植物園首任園長

 

── 內容摘錄自《 英國皇家植物園巡禮 PLANTS FROM ROOTS TO RICHES》一書;除非另行註明,書中所有圖片的版權皆屬英國皇家植物園信託委員會所有;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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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ㄧ部

          第五章          

 

第二號協奏曲

 

        在我生命中最艱困的時期,當我以為一切都已失敗,再煩惱也是徒然時,我見到一個人,他接納我的問題,並且和我一起討論。

        這個人就是托爾斯泰伯爵。當我被引介認識他時,我二十四歲。

那是利文(Alexandra Lieven) 公主,她許多的慈善活動都是由極具天份的拉赫瑪尼諾夫所協助,她安排了這場會晤。她寄了一封請簡給托爾斯泰,要求他見一位對自己能力失去信心的年輕人。過了幾年,拉赫瑪尼諾夫對於他與托爾斯泰的會晤說了兩種版本。較早的版本比較正面:

 

     「年輕人,」他對我說,「在你想像中,在我的人生中任何事都這般平順嗎?你是否以為我都沒有煩惱,從未對自己躊躇或失去信心?你真以為信心是永遠如此堅強?我們所有人都有困難的片刻;然而,這就是人生。讓你的頭往前看,持續走著你該走的路。」

    之後,比較私密的版本,拉赫瑪尼諾夫告訴斯旺(Alfred Swan):

整個會面的結束很不愉快......當我第一次拜訪他時,他正和戈登魏澤玩西洋棋。之後我對托爾斯泰崇拜敬禮。當我接近他時,我的膝蓋顫抖。他要我在他旁邊坐下,敲著我的膝蓋。他看到我是如此的緊張。之後,在桌子旁,他告訴我:「「你必須要工作。你認為我對自己很滿意嗎?工作。我每天都工作,」說了些陳腐老套之類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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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 ── 那正是拉赫瑪尼諾夫無能為力的。在他第一號交響曲大挫敗之後,他立刻作了新的交響曲,但隨即丟棄。與他創意的資源同班命運,他的經濟資源也在流逝。雖然他有時出現在音樂會上,然而他的憂鬱低潮從未散開;而音樂會也因為太稀少,導致無法分散他對第一號交響曲命運的陰影。以收入來源而言,音樂會太過零散也無法仰賴。鋼琴課以及學院的職位,在那艱困的幾年中,是支應赫瑪尼諾夫生活的僅有方式。

 

       在薩丁家族成員中,他唯一有興致談論的音樂工作只有指揮。他被聲音以及其細微變化所吸引,這種音色僅能由極為謹慎有素養的交響樂團所表達出來,而他也欣賞所有樂器都朝向單一目的的想法。當然他比葛拉祖諾夫更好!除了在音樂院指揮他自己的作品,在基輔指揮他的歌劇,指揮對他而言是不熟悉的領域,而也許因為這個特殊原因,這個音樂話題似乎總是困擾他。他最親密的友人提出幫他尋找指揮的職務。有個人帶著他的資歷去找百萬富翁薩瓦‧馬蒙托夫(Savva Mamontov),而拉赫瑪尼諾夫之後形容他事業的下一步:

 

       我的生活變得越來越困難。我只有幾堂鋼琴課,尋找 (成功機會不多)任何和鋼琴家有關的合約。這兩到三年間真的非常焦慮且辛苦,而突然間,從一個沒料想到的地方,給我捎來一個很棒的機會。一位莫斯科的富人,鐵路大資本家,決定組成一個私人的歌劇院。這就是薩瓦‧馬蒙托夫。他接近我,提供給我他歌劇院第二指揮的職務,我當然立刻接受。

*列夫.托爾斯泰:Leo Nikolayevich Tolstoy,1828-1910俄國大文豪,著有戰爭與和平復活安娜‧卡列尼娜等書

 

第十一章

 

Re 和 鐘

 

       一九一二年二月拉赫瑪尼諾夫進入了一種俄國人特有、一段奇怪而遙遠的友誼。二十三歲的詩人,瑪莉塔‧夏金孃 (Marietta Shaginyan,1888-1982),從未見過作曲家,她有著如同前輩法國作家 Marie Bashkirtzeva 以明信片連珠砲提問莫泊桑 (Guy de Maupassant) 一般的行為,而拉赫瑪尼諾夫則以他敬愛的柴科夫斯基般的誠懇態度,忠實地回應梅克夫人書信的問候以及建議。夏金孃隱藏她的身分開始通信:

 

       在一個二月的夜晚我寫信給拉赫瑪尼諾夫,我從未見過他,寄信去聖彼得堡,他在那裏有一場音樂會。我隱瞞我的名字,信中署名音樂的音符Re,此後,在我們全部的私人接觸 ── 從一九一二年二月直到最後一次於一九一七年七月 ── 我都維持Re的身分:他從未用別的方法稱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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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拉赫瑪尼諾夫正處在成功與榮耀的高峰;他的音樂會受到熱烈的歡迎......但就在這些廣大知名度與好運的幾年間,拉赫瑪尼諾夫嚴重而病態地懷疑,懷疑自己,而在莫斯科的這位年輕人知道所有這些。

    拉赫瑪尼諾夫第一個回覆聽起來似乎是寫給一個非常年輕的孩子:

 

親愛的Re

       感謝你美好的信,我昨天收到。我還滿希望和你談話── 但是我很忙,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太多的行程要趕,而變得非常疲倦,那也是我很少談話的原因。這次我會盡量給你確切的答案,在你信中結尾的最後要求。寫到這裡 (我會在那裏直到下週結束)。你發生什麼事了嗎?── 你生病了嗎?為何有些悲傷的氣氛在你信中流露? 

拉赫瑪尼諾夫    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親愛的Re

    如果我要求你做些事情你會生氣嗎?如果這要求不需你做太多事,你會做嗎?這裏想請你幫助我:我需要歌曲的歌詞。你能夠想一些你認為合適的嗎?對我來說 Re知道許多這方面的訊息,幾乎所有 ──或許甚至是所有一切。作者是當代或已逝都無所謂! ── 但必須是原創,不是翻譯,不要超過八至十二行,最多十六行。另一件事;情緒必須多點哀傷而非輕快。我並沒那麼幸運有明朗的語氣!我等著你的回答......

    P.S.我沒寫給你任何關於我自己:我不知道也不想如此。當有人告訴你,說我是最平凡而最無趣類型的人,這是真的 (沒理由欺騙 )。 

一九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在伊凡諾夫卡平靜生活中,赫瑪尼諾夫繼續進行著他私密的通信往返。在五月八日:     

       除了我的孩子,音樂及花之外,我愛你,親愛的Re,而我也愛你的信。我愛你,因為你是如此聰明,有趣,也因為你不是極端 (我其中一個例外的狀況,是被任何一個人「所吸引」);而我喜歡你的信,因為每個字都散發著信仰,希望和愛:這種安慰撫平了我的傷口。雖然也許有著些許的羞怯和不確定,你令人驚訝地形容我,而你也非常熟悉我。何以如此?對於驚奇我是從不厭倦的......只有一件事不大好!......你看著我 ,期望一些在不屬於我的東西,而你希望看到的,則是我永遠不可能成為的那種人。 我「犯罪式誠懇的謙讓」(Re的信) 我很抱歉得說,那是存在的 ──  而我想像我「也被庸俗給毀滅」,如你一般,在一個不算太遙遠的未來。這些都是事實!事實是因為我對自己沒信心。教導我如何對自己有信心,親愛的Re!甚至在我身上只有你一半的信心就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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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第十三章     

 

 音樂巨匠

 

        有了這十二場演出酬勞,拉赫瑪尼諾夫得以回歸正常,償還債務,在準備下階段大動作前,有足夠的時間休息到處看看。有一件事情很明白:他得長時間放棄創作。為了要給女兒受教育及家庭的安全感,他需要穩定的收入。在這些現實合理的動機之下,有一個更深沉,比較「不合理」、持續增長的動機:拒絕創作,非常肯定的拒絕!甚至他得解釋這是「無能」去創作。追根究柢,與其他天性熟悉的事物無關,拉赫瑪尼諾夫很難做決定;雖然他並未察覺到有一股動力在驅使他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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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擇鋼琴家的事業,需要最多的努力做準備。他發現一個作曲家兼鋼琴家的合約總是受限的;他得將自己轉換為鋼琴名家。為此,他的日常生活必需改變,他長期忽略的技巧必須重新加強── 一大套全新的曲目必須建立。所有對自己在演奏上要求,除了其他作曲家作品之外,還要彈奏自己的作品。以這個角度來說(如同其他大部分人),他謹慎小心的態度是嚴格而沉重的。四十五歲的年紀,這個偉大的藝術家開始全新的事業,如同年輕企圖心旺盛的音樂家一般,以同般的精力與堅持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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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赫瑪尼諾夫極少在演奏會中將自己作品放在不重要的位置。他下一季的前兩場音樂會,九月十八日、十九日在隆德(Lund)和馬爾默成為他新事業的首度嘗試。這兩場節目展現大部分他夏天的工作:莫扎特、舒伯特、貝多芬(Op.10,No.3)、蕭邦 、柴科夫斯基。在九月十八日和十月十八日之間,拉赫瑪尼諾夫開了十四場音樂會。斯德哥爾摩又多開了一場,由許內沃伊特指揮,演奏自己第二號協奏曲和第三號──為他人生下一個大動作前的最後一場演出。

 

*許內沃伊特:Georg Schne'devoigt,1872-1947。芬蘭指揮家、大提琴家。

 

第十九章  

 

「俄國」交響曲

 

 

    新作品《狂想曲》(Rhapsody)首演,僅在四天即將來臨,拉赫瑪尼諾夫於十一月三日的紐約獨奏會中展現最佳實力。

    費城的節目單撰稿者紀爾曼,有個機會在公開演出之前見到以及聽到新的樂譜,他在Sunday專欄中寫:

 

       拉赫瑪尼諾夫先生的新作品,自一九二七年在這裡聽到的第四號協奏曲之後的主要作品,是一首給鋼琴和交響樂團的「狂想曲」(暫定名稱)。它是,曲式上來說,一系列(二十四個)以帕噶尼尼主題的變奏曲,手稿中原始的曲名為「Rapsodie (en forme de Variations) sur un Theme de Paganini」。拉赫瑪尼諾夫先生之後刪去附帶說明的句子──但是,很高興的,保留了變奏曲!因為它們是作曲家以一位音樂設計和結構大師的成就當中,最迷人燦爛的作品。

 

       新作品在今年七月三日開始著手,在拉赫瑪尼諾夫先生於琉森湖畔的夏天別墅完成。拉赫瑪尼諾夫在十月四日抵達紐約,在他個人資料中帶著他新作品的總譜。在短短的八天當中,一部分被抽出、複印、裝訂,另外(在司托柯夫斯基先生的合作與協助下),此作品在費城音樂院的劇場休息室進行第一次排練。

       拉赫瑪尼諾夫為了善意地開發帕噶尼尼的主題,他選擇了二十四首小提琴隨想曲Op.1,因為帕噶尼尼自己做了十一個變奏與終曲。這個主題對所有的音樂家都很熟悉,而如同被布拉姆斯引用的音樂摯愛,則是他著名的鋼琴變奏曲,O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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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赫瑪尼諾夫先生這首曲子的結構,明顯有一些神祕特質,「正確的特質」被形容為,「直到演出前,他渴望隱藏它」。但也許只揭露一點,並不會有任何傷害,不至讓整個演出曝光。拉赫瑪尼諾夫的「狂想曲」以一個九小節的前奏開始 (活潑的快板,2/4拍),此時預示主題。之後以一種音樂上類似艾莉絲夢遊仙境的奇特法庭程序,由皇后宣佈:「第一宣判,第二判決!」而我們聽到,第一,變奏 I (判例),在這裡樂團玩耍著主題片段,之後是正式主題的聲明,由第一小提琴、鋼琴有節奏的敲擊,稍微加強。緊接著是第二變奏。

 

就在拉赫瑪尼諾夫剛抵達瑞士的避暑別墅時,他於四月十五日寫給威爾蕭,附上這份簡報:

 

    在一個音樂季的尾聲時,我只是因為「在鞭子下面」而動作......生命是如此奇怪的安排啊!當一個人年輕強壯時──他得等待經紀合約。但它們卻不來。而當一個人逐漸衰落,卻不知如何從這些合約中保護自己!一半以上我都無法滿足──那就是接受它們。過去十年娜塔莎陪著我到處巡迴演出。她幫助我處理事務,因為通常抵達一個城市都在音樂會開演前幾個小時,旋即又離開。我的曲目大部分是演奏別人的作品。我不喜歡彈自己的作品。我放進二或三首小曲子「為了登台的理由」。我彈什麼?我已經演奏很多曲目!我最喜歡的音樂會分成兩部分:第一是蕭邦,之後是李斯特。一個人不需要讓自己演出這些曲目......克萊斯勒被認為是最優秀的小提琴家。在他之後,或甚至和他平起平坐,還有海費茲。最好的鋼琴家,我敢說,仍然是霍夫曼,但,是在一個他有心情的狀況下,或「在好的狀態下。」......美國最好的交響樂團:在費城 (我和其錄製唱片)以及紐約。那些尚未聽到這些樂團的人不會懂得交響樂團到底是什麼。──我還沒出版我的回憶錄。你可能已經聽說過萊易斯曼的書,書名是Rachmaninoff 's Recollections told to Riesemann。它在美國和英國出版──英文,當然。如果你想要──我可以寄給你。這本書超級枯燥乏味。附帶的,它包含了大量不屬實,證明不是我口述的事實,大部分是萊易斯曼的創作。三月當我在英國時,他們寄給我另外一本有關我的書 (作者為Watson Lyle),附上請我同意此書的出版要求。我允許,但我只能讀它前三章。再沒有更多的耐心了!為了上帝,請別認為我在刁難。即使這種寫作,也能感受到作者的天份!但這裡沒被注意到,無論在萊易斯曼 (他去年去世,這也是我僅責罵他一些些的原因) 或這位英國人......你也可以問問娜塔莎和我的孩子。關於他們,我們只能說,很難找到比她們更好的妻子和孩子。一本書應該要提到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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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交響舞曲

 

        在美國的巡迴中,拉赫瑪尼諾夫在火車上,一夜無眠之後抵達明尼阿波利斯。他必須演奏貝多芬第一號協奏曲以及李斯特的 Todtentanz;由米托普羅斯指揮,節目也包括拉赫瑪尼諾夫第三號協奏曲,然而這是一場筋疲力竭的音樂會。一位記者問他,如果他要退休,將會是何時,這位疲憊的音樂家說,「當然我會退休,」想著親愛的床;「這次的行程特別疲累。」在舉辦第一次美國首演音樂會三十週年慶時,這些字語成為新聞報導中廣為流傳的根據,拉赫瑪尼諾夫即將舉辦最後的告別音樂會。然而美國觀眾則再聽到多出另外三季的演出。

 

 

 三十週年慶的慶祝比起退休更加輝煌壯麗。費城交響樂團宣佈其紐約的音樂會:

 

拉赫瑪尼諾夫的整套曲目

 

指揮:尤金‧奧曼第

 

 

e小調第二號交響曲,Op.27

 

升f小調第一號協奏曲,鋼琴和交響樂團,Op.1

 

 

鋼琴獨奏:塞基‧拉赫瑪尼諾夫

 

   ───────────────────────────────────────────────────────────────────────

                              

帕噶尼尼主題狂想曲,Op.43

 

 

                                            鋼琴獨奏:塞基‧拉赫瑪尼諾夫

 

───────────────────────────────────────────────────────────────────────

 

十二月三日

 

指揮:尤金‧奧曼第

 

 

c小調第二號協奏曲,鋼琴和交響樂團,Op.18

 

 

                                            鋼琴獨奏:塞基‧拉赫瑪尼諾夫

 

 ────────────────────────────────────────────────────────────────────────

 

死之島,Op.29

 

 

 

d小調第三號協奏曲,鋼琴和交響樂團,Op.30

 

 

                                            鋼琴獨奏:塞基‧拉赫瑪尼諾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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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日

 

指揮:塞基‧拉赫瑪尼諾夫

 

 

a 小調第三號交響曲,Op.44

 

 ──────────────────────────────────────────────────────────────────────

 

鐘 Op.35

 

 

       (給獨唱女高音、男高音和男低音、混聲合唱團以及交響樂團),

 

 

        女高音:Susanne Ficher;男高音:皮爾司 (Jan Peerce);

 

 

            男低音: Mack Harrell ;西敏寺合唱團 (Westminster Choir),由 鍾‧威廉森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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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爾曼:Lawrence Gilman,1878-1939。美國音樂評論家。

*拉赫瑪尼諾夫夫人對於此反應的解釋是,她的丈夫通常以嚴厲的態度面對自己的作品,通常是當作品進行不順利,而他必須去克服許多的懷疑之時。這些情緒非常短暫。大致來說,他寫給朋友的信件都展現出對自我批評的誇張態度。

*海費茲:Jascha Heifetz,1901-1987。俄裔美國小提琴家。   

 

─── 內容摘錄自拉赫瑪尼諾夫的音樂人生:Sergei RachmaninoffA Lifetime in Music》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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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ngs of Trees

Stories From Nature's Connectors

樹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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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杉與美西黃松

    柏拉圖是試圖透過美來追尋那不存在於人類混亂的政治與社會中的不變真理,但生態的美感與道德卻源自生命共同體內的關係,是會隨著環境而改變的。然而當這個網絡內的許多成員都做出類似的判斷,我們就有可能得出一個近乎普遍真理的法則。

    事實上,樹木裡也有聲音,只是音調太高,人的耳朵無法聽見。這些超音波聲響能顯示樹木內部的輸水情況。由於植物的榮枯往往取決於水的多寡,因此我們可以藉著用超音波「竊聽」水在枝幹裡流動的聲音,了解樹木的狀況。

    每一片樹葉的表面,包括美西黃松的針葉,都散布著成千上百個點狀小孔。這些小孔被稱為「氣孔」,是氣體進出葉子的門戶,由兩個唇狀的細胞組成。這兩個細胞就像兩片迷你的嘴唇一樣會噘起或張開,藉此控制氣孔的開闔。當它們分開時,空氣就得以進入葉子內部,提供二氧化碳給負責為植物製造養分的光合細胞,水蒸氣也得以從氣孔中擴散出來,使葉子變乾,並將根部的水往上吸。這時,土壤如果處於潮濕的狀態,就不會有問題。但若土壤處於乾燥的狀態,葉子就無法從根部補充水;這時,它們就必須將氣孔關閉,以防葉子內部因太過乾燥而受損。因此,當水缺乏時,空氣也無法進入葉子內部,供它製造養分。所以,沒有水分,光合作用就無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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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貝樹

    雨。每隔幾個小時,雨水便從天而降,述說著這座森林特有的語言。亞馬遜森林的雨與眾不同,不僅量多(每年三千五百毫米,是多雨倫敦的六倍),也有它獨特的語彙和句法。森林樹冠層上方的空氣中,充滿了肉眼不可見的孢子和植物化學分子。水蒸汽會在這些孢子和化學分子上逐漸聚集並膨脹。亞馬遜森林的每一小匙空氣所含的這類粒子只有一千個多一點,密度低於其他地區的十分之一;在人口大量聚集的地方,被人類的引擎和煙囪排放到天空中的粒子多達幾十億個。我們的工業就像那些正做著沙浴的鳥兒一般,猛力的拍動翅膀,揚起一陣塵埃。每一個汙染微粒、土壤的塵埃、或樹木的孢子,都有可能成為一滴雨水。亞馬遜森林面積遼闊,大部分林地上方的空氣裡都是森林所排放的物質,而非人類工業活動的產物。非洲的塵土或城市的霧霾有時會被風吹到這裡來,但大致上亞馬遜森林的雨水有著自己的語言。由於粒子較少、水蒸氣充足,這裡的雨滴格外碩大,聲音也比大多數地區的雨水更加厚重。

   

    我們聽到的雨聲並非來自靜靜降落的水,而是雨滴遇到各種物體後所發出的聲音。雨水是天空的聲音,被它所遇到的物體翻譯成各種不同的語言。就像所有的語言一般,雨的聲音也有各種不同的表達形式,更何況此地的雨水如此豐沛,等待著它的「譯音」又是如此之多。在這裡,你會聽到傾盆大雨讓鐵皮屋頂吱吱震動的聲音,雨滴落在千百隻掠過天空的蝙蝠的翅膀上、濺碎後落入下方河流的聲音,以及水氣濃重的雲朵沉落樹梢,把葉子弄濕時所發出的類似蘸了墨水的毛筆碰觸紙面的聲音。

 

    然而,把雨的語言演繹得最為精采的還是植物的葉子。亞馬遜森林是地表植物種類最多的地區,一公頃的土地上就有超過六百種樹木,比整個北美洲加起來還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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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瓦奧拉尼人而言,在森林裡迷路 (尤其是在夜晚獨自行動時)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即使熟諳森林的老手也視此為畏途。萬一真的迷了路,瓦奧拉尼人會找一棵吉貝樹,把它變成一個「重低音喇叭」。他們的做法是:用力敲打樹木的板根,讓整個樹幹震動、發出極其低沉的聲音,藉此召喚朋友和家人前來救援。由於吉貝樹樹型高大,因此它所發出的聲音會比人的叫喊聲更大;親友聽到空氣中傳來的震動,便會前往營救。這種訊號對走失的兒童特別有用,因為他們的家人都知道吉貝樹所在的位置,因此那聲音除了示警之外,也能發揮引路的作用。除此之外,獵人和戰士在打到獵物或殺死敵人時,也會利用吉貝樹傳達訊息。因此,吉貝樹不僅是森林中許多生物聚集的中心,也能成為人們聯絡的管道,救人性命。難怪它會成為瓦奧拉尼族創世神話中的生命之樹。

 

槭樹

 

      「你拿著這兩塊槭樹木頭,告訴我哪一塊的聲音比較好。」他把這兩塊厚木板塞進我手裡。每一塊都像一本厚書那麼重,而且都被砍成了楔形,表面粗糙得會刮手。它們將被眼前這位樂器師傅做成小提琴的背板。此刻,這兩塊木頭在我的手中安靜無聲,一動也不動。我遵照樂器師傅的囑咐,用指尖按住它們,開始聆聽。

 

      「是我左手的這一塊。」我說,接著又有些猶豫,因為我那慣於分析的頭腦告訴我:怎麼會有差別呢?你瞧瞧這兩塊木頭,它們根本都一樣。但我的手部皮膚卻感受到了差異。當我的手移動時,木頭會微微震動,我的皮膚感覺到反彈的震波。左手的那塊木頭感覺比較清晰一些。

 

      「一次拿起一塊,敲一敲,然後注意聽。不,不是這樣的。要用左手拿著它的右上角,在你的手腕底下晃動。現在,再敲一敲左下角。要用你的指腹敲,你的指節是聽不到的。」於是,我手指表皮下的觸覺受體開始甦醒了。

 

       當低頻的震動傳過我的皮膚時,會碰到梅斯納氏小體(Meissner's Corpuscles)的頂端。這些小體是一個個的圓錐狀組織,由皮膚細胞堆疊而成,外面包有一層薄薄的護膜。有一根神經就從這一層層的細胞中蜿蜒穿過。這些小體位於皮膚的表層下,因此可以感受到極其輕微的碰觸。

 

       當震動傳來時,小體裡的那根神經就會被激發,進而放電。同時,這些震動也會刺激我的指紋隆起處和指背毛囊裡的圓盤狀默克氏細胞(Merkel cells)。只要有一股輕微的力道將我的皮膚往下壓,哪怕只移動千分之一毫米,這些默克氏細胞就會開始震動,而這些較高頻的震動又會啟動另一組受器,那便是巴氏小體(Pacinian corpuscles)。這些巴氏小體的頂端如洋蔥,嵌在我的手指皮膚深處。每一個洋蔥都是由幾十層同心圓狀的薄膜組成,而且每一個小體的中心都有一根神經,等著接收皮膚被觸碰或深壓時所傳來的震動。在皮膚的表層 之下,還有一種紡錘狀的路氏小體(Ruffini corpuscles),它們橫躺在皮膚內,負責感受滑行式的移動或持續的壓力。在這些球狀、圓盤狀或紡錘狀的受體之間,還有一根根游離的神經蜿蜒散布於皮膚內,等著接收各種震動。

 

       就像我們的口腔可以分辨食物或酒的滋味,我們的心智可以理解話語的含意,我們的皮膚裡面也有許多受體可以區別觸碰的感覺。這些受體細胞和來自內耳的神經纖維相連,會將它們「聆聽」的結果送入人體的神經系統。此刻,我的心智正試著分辨、形容這兩塊槭木的觸感和聲音。它們摸起來感覺一樣,敲擊時所發出的聲音也相同(至少我的心智在聆聽我的手和耳朵傳來的訊息時是這樣想的)。兩者沒有區別,但感覺還是有些地方不太一樣。第一塊木頭的聲音明亮、開闊而緊實。第二塊也非常相像,但聲音稍微比較粗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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槭樹二號

 

       工作台上躺著幾把勺子、指刨和鑿子。樂器師傅從一床木屑裡拿起了兩片木板:一片是小提琴的背板,另一片則是面板。那背板散發著素面槭木特有的甜香,面板的氣味則比較酸澀渾濁,有如乾燥的雲杉。比起剛才那兩塊木頭的重量,這兩片板子輕得像羊皮紙一樣。但羊皮紙很會吸音,正好是槭木的相反;唯有槭木才能讓小提琴的聲音清澈明亮。

   

       那背板和面板都是取自樹木的薄片,精美而細緻。它們之於小提琴,就像空氣之於飛鳥。我的拇指和食指訝異於它們聲音中的速度與力度。在那樂器師傅的巧手下,樹木有了日本木匠所謂的「第二生命」,而且這個生命或許可能像它們之前的生命那般綿長而豐富。

 

槭樹一號

   

       一整個夏天,森林裡都可以感受到細枝的脈動。透過裝在其他枝條上的感應器,我聽到各種不同的節奏。那些沒有活力的枝條(位於樹冠低處,曬不到太陽) 脈搏很弱,一整天幾乎都沒有什麼變化。那些日照充足的枝條則有著強勁的「舒張壓」和「收縮壓」,那是森林裡聽不見的歌聲。

 

槭樹二號

 

     「這是我父親製作的最後一把小提琴,還沒有完工。我把它放在這兒。你拿著。」在我們說話的當兒,那小提琴的背板和面板開始有了生氣,回應著我們所說的每一個音節。它們那弧形的肌膚迎向空氣的愛撫,並以顫動來回應。

 

備註:

․槭樹一號:

...................

美國田納西州,塞瓦尼市

 

․槭樹二號:

...................

美國伊利諾州,芝加哥市

 

 

─── 內容摘錄自樹之歌- The Songs of Trees - Stories From Nature's Connectors》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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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與野獸

魔法書的呼喚

LOST IN A 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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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時,鏡子裡突然發生一陣動靜,吸引了死神的目光。現在鏡面上映現的是一座雄偉華麗的圖書館,而圖書館裡──有一位女孩。她穿著一件充滿鄉村姑娘風格的樸素藍洋裝,又長又豐盈的深色秀髮則用緞帶紮起來,溫暖的褐色眼睛裡閃著可愛的幽默感與慧黠的光芒。

         隨著女孩的出現,死神凝視鏡中的眼睛變得更加銳利,就好像獅子正虎視眈眈、緊盯著羚羊一樣。「貝兒,」她輕聲地說,「人如其名,多麼美麗的女孩啊!」

    愛神瞄了鏡子一眼,問道:「妳認識那個女孩嗎?」

     「我已經認識她好一段時間了,當時她還是被媽媽抱在懷裡的小嬰兒呢!」

   死神看著鏡中的影像時,貝兒正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書,然後微笑著把書舉起來。野獸瞇起眼睛,試圖唸出書名。貝兒翻開那本書,開始讀第一頁。她的頭低低的,沒有看見野獸眼中深沉的哀傷頓時轉變成幸福和快樂。

     愛神的手指此刻正優雅的在棋盤上游移。「聽好了,那個女孩將會成為解開魔咒的人。她不僅勇敢、固執 ── 甚至比野獸更固執,而且還有一顆真誠、體貼又善良的心。」

   「嗯......但問題並不在那女孩的心,不是嗎?」死神暗暗思忖,小聲的自言自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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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兒開心的放聲尖叫,快步跑到房間中央。她放下手裡的水桶和拖把,大大轉了一圈,臉上洋溢著敬佩與驚嘆之情。

    對她來說,似乎全世界所有的書都被收藏在這裡,不但有小說、戲劇、浪漫情詩、傳說與名間故事,還有哲學、歷史、科學和數學的系列叢書。今天稍早,當貝兒睜開眼睛的時候,她很怕自己只是在作夢,只有在夢中才能看見那座圖書館和其豐富珍貴的收藏。但事實並非如此,一切都是真的。那座圖書館就在這裡,就在她眼前的所在!

 

       書是貝兒在這世上最喜歡的東西。她把書視為不可或缺的精神糧食,總是如飢似渴、津津有味的咀嚼每一個字。技術上來說,貝兒的家鄉──維勒納夫小鎮裡有間圖書館,但那「圖書館」實際上只是勞勃神父教堂裡的一個小書架而已,她已經把上頭的書全都讀遍了,而且還讀了兩次!然而,城堡圖書館裡的書這麼多,她就算花一輩子,就算能活一千歲,也不可能看完這些藏書。

      貝兒繼續環顧四周,目光落在圖書館裡那座精雕細琢的大理石壁爐上。她想像自己坐在溫暖的壁爐旁,泡一壺熱茶,身邊圍繞著堆得像小山一樣高的書本。

    「該從哪裡開始呢?」她滿臉好奇、大聲的說。「希臘史詩?還是經典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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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容我建議,先從窗戶開始怎麼樣?」盧米亞用懸掛在燭臺臂上的抹布催促她。

    貝兒羞怯的笑了笑,盧米亞的話將她拉回現實世界。

    「如果圖書館能使用的話,」他問。「親愛的,會讓妳覺得開心嗎?」

    「非常開心。」貝兒點點頭。

    「跟待在妳的小鎮時一樣開心?」他滿懷希望的問。

    「我的小鎮?」貝兒複述了一次,對葛世華的問題感到不知所措。她坐在地板上,然後說:「嗯,我不......我是說,我沒有......」

    

   她連要對自己承認都很困難了,又該怎麼告訴大家事情的真相呢?

    「孩子,怎麼啦?」葛世華問。

     茶壺太太聽到他這麼說,便一邊匆匆趕來,一邊問:「發生什麼事了?」浦媚緊跟在茶壺太太後面,身上的羽毛簌簌作響。就連阿齊和芙羅也停下手邊的事,走向貝兒。

     貝兒本來想編個無傷大雅的小謊,或是單純用笑聲敷衍帶過,好消除他們的疑慮。不過,當她看見大家眼中真誠又深切的擔憂時,她明白自己絕對不能這樣做。

    「說實話,我在小鎮過得並不快樂。」她解釋。「喔,其實也不盡然。我在家時當然很開心,我喜歡跟父親一起生活。家是唯一讓我有歸屬感的地方,書本裡的世界也是。」

  「為什麼呢?貝兒?」茶壺太太問。

   貝兒深深吸了一口氣,接著說:「那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地方,而且鎮上的人......嗯,大部分的人都沒有什麼遠大的希望和夢想。在這裡很難找到知心朋友,只有少數幾個人懂我。當然,我父親就是其中之一,另外還有收藏了鎮上所有書籍的勞勃神父和以乞討維生的女人阿嘉莎。除了這三人,其他鎮民都覺得我很奇怪。」她坦承的說,臉上泛起一陣紅暈。

    「貝兒,妳是很奇怪呀!」阿齊尖聲說道。「可是我們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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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甚至包括貝兒自己──都笑了起來,只有茶壺太太例外。她不但沒有笑,反而還挑起了瓷臉上的一道眉毛。

    「可是,媽媽,她真的很奇怪啊!她穿著靴子搭配洋裝、讀拉丁文,而且騎馬的樣子跟強盜沒什麼兩樣!」

    「阿齊......」茶壺太太警告。

    「媽媽,這不是什麼壞事呀!妳知道,我們都不太正常。我的意思是,我是個會說話的茶杯耶!」

     茶壺太太的壺嘴裡冒出了一縷蒸氣。

   「沒關係的,茶壺太太,」貝兒說。「我猜對維勒那夫鎮的人來說,我是真的很奇怪。因為我想離開那個地方,想四處旅行、看看世界。」她哀傷的笑了笑。「還有,因為我居然喜歡書比喜歡加斯頓還要多。」

 「加斯頓?」盧米亞重複貝兒說的話,金色的臉上露出困惑的表情。

 「他是小鎮裡一個愛炫耀的自大狂。」貝兒搖搖頭,腦海中浮現出那名總是精心打扮、自我感覺良好的英俊男子,他幾乎是用強迫的方式要求貝兒嫁給他。

  當她拒絕時,他整個人差點往後翻仰、跌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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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閱讀成為我的聖地和避難所。」貝兒繼續說。「我在書本裡找到好多好多東西,像是能啟發我的歷史事件、讓我心情愉悅的詩、充滿冒險的小說故事......」她突然安靜下來,內心充滿自覺,接著便低頭看著雙手,惆悵的說:「其實,我真正找到的,是我自己。」

     不久前還滿腹牢騷的葛世華此時往前走了幾步,握住貝兒的手。

  「如果我有權發言的話,我要說妳將會再次找回自我,就在這座圖書館裡!」他挺起胸膛,大聲宣布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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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貝兒看著忙碌的大家,頓時覺得好像有什麼東西哽住了喉嚨。他們對她那麼好、那麼善良,他們想幫助她、想讓她快樂、想當她的朋友。

       可是城堡裡有野獸。

      想到野獸,貝兒心中便升起一股充滿矛盾的複雜心情。她之所以被囚禁在這座偏僻的黑暗城堡裡,全都是因為他;但她之所以能站在這美妙到不可思議的圖書館裡,也是因為他。

     貝兒想起野獸昨晚所做的事......簡直難以置信。就算到了現在,昨晚的回憶還是讓她心跳加速。其他人想必也都會讓她瞥一眼他們的收藏,或借她一、兩本珍貴的書。但貝兒漸漸了解,野獸和其他人不一樣。

     她把拖把浸到水桶裡,接著擰乾,開始認真打掃。她不像野獸能夠在一堆雜七雜八的髒污和混亂中閱讀、工作,或做其他事情。

     貝兒不在乎是不是要打掃到深夜,不在乎自己的肌肉是不是痠痛、背部是不是太過勞累而嘎嘎作響,也不在乎雙腿是不是因為提著裝滿水的水桶不斷上下樓梯而顫抖。她一心只想著完成任務後的喜悅和幸福,在正前方等著她呢!

     因為昨天晚上,野獸送她一份出乎意料的禮物。對貝兒來說,這份禮物不僅比野獸的城堡和土地更有價值,也比珠寶和黃金更珍貴。

     昨晚,野獸將他的所有藏書都送給了貝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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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件事發生在暮色昏黃的日落時分。

  貝兒記得非常清楚。

 「我有一個驚喜要給妳。」野獸的語氣就像平常一樣粗魯無禮。

  貝兒剛餵完她的馬兒費立,正站在廚房後門旁抖掉斗篷上的白雪。她瞟了野獸一眼──他的眉頭深鎖、爪子緊握,態度非常彆扭──然後說:「不用了,謝謝。」

  野獸眨眨眼,貝兒的拒絕讓他非常震驚。他的爪子握得更緊了。「我說,我有一個驚喜要給妳。」

 「我聽見你說的話了,」貝兒回答。「但我得到的驚喜已經夠我回味一輩子了,包括冰冷黑暗的地牢、兇惡的狼群,還有莫名其妙鬧脾氣的傢伙。」

 「鬧脾氣?鬧脾氣?」野獸情緒激動、結結巴巴的說。「我真不敢相信.....妳怎麼能說......那才不是鬧脾氣!而且也不是我的錯!我早就警告過妳不准去西廂房的。我早就──」

 貝兒斜眼瞪著他。「你說得沒錯。我到底在想什麼啊?你從來都不會鬧脾氣。現在,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要去把斗篷掛起來了。」

 自從貝兒為了尋找答案而闖入西廂房後,她和野獸之間就瀰漫著一股緊張的氣氛。一朵紅玫瑰,讓她成為這座城堡中的囚徒,她想知道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當她問那些僕人時,她只得到一堆言詞閃爍、模稜兩可的回應,野獸那邊更是完全沒有提供任何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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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她心想。「如果沒有人願意給我答案,那我就自己去找。」

「妳眼睛閉好了嗎?」

「你已經問了五次了。」

「真的看不見任何東西嗎?」

「真的,我的眼睛蒙著布耶!」

貝兒站在一道高聳、優美的拱形雙扇大門前。野獸已經牽著她走出廚房、經過長廊,然後轉向一條往上盤旋的陡峭石階。當他們抵達目的地時,野獸便把手裡的燭臺放在雙扇門邊的桌子上,接著堅持一定要領巾蒙住貝兒的雙眼。

「在這裡等著,」他綁完領巾後說。「不要到處亂走。」

「到處亂走?在樓梯旁邊?眼睛還被蒙住?」貝兒大笑。

野獸並沒有回應,他忙著摸索一串黃銅製的鑰匙圈。貝兒聽見了鑰匙相互碰撞、鏗鏗鏘鏘的刺耳聲響。

「他怎麼找一支鑰匙找這麼久?」她心裡暗暗想道。「他一定知道怎麼開自己城堡裡的門啊!」

緊接著,貝兒終於明白為什麼了。因為野獸很緊張。

 

「他希望我會喜歡這個驚喜,」她想。「他想讓我開心。」

由於「野獸想討別人歡心」的想法實在太詭異,因此貝兒立刻打消這個念頭。一定還有其他原因,或許是周圍的光線太暗,所以他看不到鑰匙也說不定。

「啊!找到了!」野獸終於開口。

貝兒聽見鑰匙轉動的聲音,大門上的鉸鏈咿呀的呻吟著。當門打開時,貝兒感受到一股霉味撲鼻而來。他先聞到了皮革的味道,然後是亞麻籽油,那是一種顏料和墨水的成分。

「這邊。」野獸牽著貝兒往前走,「小心點,貝兒......再往前一點......停!就是這裡!」

貝兒被野獸的聲音激起好奇心,仰起頭來對著他。他的聲音裡藏著她先前從沒聽過的感受:期待、興奮與快樂。

「我們在哪裡?」她迫不及待想知道,究竟是什麼樣的地方能激發出野獸心中這種正面、溫暖的情緒。

「耐心一點,妳等等就知道了。」他說。「首先,我們需要一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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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兒聽到野獸轉身走出門口,然後握著燭臺回來。

「妳準備好了嗎?」他走到貝兒身邊問。

「我想是吧!」她說。

野獸鬆開貝兒臉上的蒙眼布。「好了,貝兒,」他說。「可以睜開眼睛了。」

貝兒睜開眼睛,眨了一下。

她瞪大雙眼,用手摀住嘴巴。

在燭臺的微光照耀下,她看見了房間裡的東西──是書!好幾百本書,甚至好幾千本書!

原來野獸要給貝兒的驚喜,就是自己的圖書館。雖然圖書館布滿灰塵、非常陰暗,需要好好清掃一番,但它仍然是貝兒這輩子看過最令人驚嘆、敬畏的房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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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天花板約莫有兩層樓高,牆上嵌著一排排直挺挺的長書架,訪客們可以登上鑲著黃銅扶手的木梯到最頂端。一座精雕細琢的大理石壁爐沿著牆面緊貼在書架間,兩側還擺放著非常厚實的皮革椅。

「貝兒,妳喜歡這個驚喜嗎?」野獸問。

「喜歡?」貝兒感覺好像有什麼東西哽住了喉嚨,「我愛死了!」

被一大堆書迷住的貝兒並沒有看見野獸臉上露出的笑容,也沒有看見深藏在它憂鬱雙眼中,那一絲幽微、脆弱的希望。

貝兒從最近的書架上抽出一本書,吹掉封面上的塵埃。

那本書的書封是用細微的小牛皮精製而成,摸起來就跟手套一樣柔軟。貝兒打開書,發現扉頁上流淌著色彩繽紛的大理石紋路,而書頁中則印著美麗又有光澤的黑色濃墨。難怪她一走進房間就聞到皮革和亞麻籽油的味道,這兩樣東西加在一起,就形成了書本那充滿魔幻魅力的誘人香氣。

野獸加入貝兒的行列。他瞇起眼睛望著書名,然後說:「《仙后》,獻給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的詩,是我最愛的書之一。」

「也是我的最愛之一!」貝兒說。

野獸清清喉嚨,開始吟誦:「凡墜落的世間萬有,都將隨波逐流......」

貝兒欣喜若狂,接著說:「該境毫無萬物失落......」

「若尋,就得尋獲。」他們兩人一起唸完最後的詩句。

貝兒棕褐色的眼睛裡閃著喜悅的光芒。她這一生最愛的就是書。她愛書本的外表、書本的氣息,還有抱在懷裡那甜蜜的重量。更重要的是,她最愛那種每次拿起一本書的感覺,那種把整個世界握在手中的感覺。

她把《仙后》放回去,穿過房間,來到另一個書架前,接著抽出一本書。「《威尼斯之文藝復興盛期》。」她大聲讀出書名。

「你的圖書館真的很了不起,太驚人了。非常謝謝你帶我來這裡。」貝兒說。

「很高興妳喜歡。圖書館是整座城堡中我最愛的地方,我每天都會過來。這是我曾曾祖父蓋的,」野獸說。「他最珍貴的收藏是《哈姆雷特》的原稿四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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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摘錄自《美女與野獸  魔法書的呼喚 LOST IN A BOOK》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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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說:「這就是我的秘密。它很簡單;只有用心靈,一個人才能看得很清楚。真正的東西不是用眼睛可以看得到的。」

                                                                                                                                                                ─── 聖修伯里《小王子》

 

第一章

走進書裡的女孩

 

      在每一個失眠的夜裡,杜可馨總會想起姐姐小時候說過的一個故事。當年才五歲的她,一邊任性地踢著棉被,一邊吵著說,不想再聽那些被翻爛的童話繪本,她要聽從沒聽說過的故事!

     面對妹妹的無理取鬧,她的姐姐不慌不忙,索性什麼書也不拿,優雅地坐在床頭,輕聲細語地對她說了那個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很愛聽故事的小女孩。有一天,她晚上睡不著覺,想起了以前聽過一個很棒的故事,她跑下床來,想去找那本故事書。她開始東翻西翻,好不容易找到了書,才發現家裡沒有人可以說給她聽。於是,她就走進了書裡頭,決定到故事中去找願意跟她講故事的人。可是,她再也沒有走出來。

     那是杜可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過這個故事,因為,她聽完以後覺得很恐怖,連燈也不敢關,就躲進被窩裡,翻來覆去好久才勉強睡著。後來,每逢就寢時間,她就再也不想聽床邊故事了。

     在小可馨天真幼稚的心靈裡,並沒有懷疑姐姐是存心嚇唬她,她只是在懵懵懂懂中學會一件事,原來,這個世界上有好的故事,也有不好的故事。至於她的姐姐,依然是她認定全世界最會說故事的人。

     然而,某一天,她這位唸書聲音特別好聽的姐姐──杜可婕,就這麼靜悄悄地失蹤了,再也沒有人看過她的身影。那一年,杜可馨剛滿二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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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奈的是,杜可馨什麼忙也幫不上,她只能祈禱姐姐快點出現,而隨著失蹤的日子愈長,她從一開始擔憂姐姐的生死,漸漸地,也轉變成關心父母何時能走出喪女之痛。本身也是受害者的杜家人,始終無法冷靜客觀地看待這起懸案…他們在乎的僅僅是杜可婕的下落。沒有仔細思考過,這背後是否存在著什麼隱情?

       直到有一天,家門前出現了一位意外的訪客,將杜可婕的失蹤事件引導到另一種他們從來沒想過的離奇發展。

       那位訪客按下電鈴的前一分鐘,杜可馨正光著腳坐在地板上,小心翼翼地撕下腳趾頭上的繃帶,底下包裹的是過度練習造成的傷口,而她所付出的心血,全是為了即將在下午舉辦的舞團甄試。

     「對不起啊! 腳趾頭們,我知道你們很痛,但再撐半天就好了,求求你們了。」杜可馨傻氣地向自己的腳趾陪不是,儘管她這雙笨拙的腳老是不爭氣,從小就夢想成為舞者的她,這麼多年來,始終闖不出什麼名堂,只能當個業餘的舞者,頂多就是在社區活動或尾牙節目上表演,真要說她是舞者,大概連自己聽了都會臉紅。

      偏偏就在這麼不巧的時刻,電鈴聲響起,害她不小心撕得太用力,把癤痂都撕破了,痛得她大叫了一聲。她忍痛氣呼呼地爬起來,用單腳跳到門口。門一打開,看到一位穿著時髦的短髮女子,全身散發出熱情積極的氣息。

      杜可馨第一時間以為這名短髮女子是記者,由於姐姐失蹤一事曾登上新聞版面,不少記者都登門拜訪過她的家人。杜可馨有了先入為主的印象,當下板起臭臉。

 

    「請問妳找誰?」

     緊握門把的杜可馨,幾乎就要把門關上了,沒想到,對方連珠砲似地說道:「妳是可婕的妹妹,是嗎?我是她的朋友。」

     這句話成功瓦解了杜可馨的心防,她愣愣地複誦道:「妳是......我姐的朋友?」

    「是的,妳好,我叫作梁立芸。」

     單純的杜可馨不疑有他,便打開門,請梁立芸進入屋中,而她的父母親剛好都不在家,於是,她便獨自招待客人就座。

     杜可馨一向說話直接,她問道:「妳.....應該不是來找我姐的吧?」

 

   「我知道可婕的事。」梁立芸遞了一張名片給杜可馨,上面的頭銜寫著鶇日出版社編輯。這下子,又讓杜可馨警戒了起來,她心想,該不會又引狼入室了吧!

   「不好意思,我們不接受採訪。」

     梁立芸趕緊解釋:「妳誤會了。可婕以前常幫我們翻譯小說,她的文筆很好,我們合作得很愉快,平時也有一些私交......我今天來這裡,是想調查一件事情。」

      杜可馨愈聽愈充滿好奇,她不發一語,靜靜地聽梁立芸續道:「在可婕失蹤以前,她曾經給我看過一篇手稿,那真的是她在稿紙上一筆一字寫下來的。她說,那是她第一次嘗試寫的小說,雖然只是開頭幾頁,但還是希望我能給她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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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可馨轉念一想,姐姐會寫作其實並不意外,她本來就是個愛書成痴的人。也許,光看別人的書,已經無法滿足她的書癮。

  「嗯,而且,妳姐姐的小說寫得非常吸引人,一看就讓我欲罷不能呢!」

     杜可馨一聽到梁立芸的話,馬上大表認同,連連點頭道:「對對對,我姐從以前就很會說故事,她很會勾起你的好奇心,非要聽她說完不可。」

     梁立芸的神情略顯詫異,回應道:「喔,我倒是沒有看過她這一面,她給我的印象總是安安靜靜的,也許,她只有跟比較親密的人,才會展現說故事的口才吧!」

     杜可馨沒有接話,她不好意思說,離姐姐上一次跟她說故事,不曉得早已過了多少年。她們是親姐妹沒錯,曾經住在一個屋簷下,一起玩、一起長大,可是,究竟是從哪一年開始,她們不再那麼親密了呢?

    梁立芸見杜可馨在發呆,主動導回正題道:「......總之,我給了可婕那部作品極高的評價,並且跟她拍胸脯保證,只要她整部作品寫完,我百分之百可以說服總編,幫她出書......」

   「那後來呢?我姐有寫完嗎?」

    梁立芸黯然地搖了搖頭:「我本來還想跟她催稿,沒想到,可婕就這麼失去了下落......」

  「我想,姐姐一定很希望能夠出書,我也替姐姐感到可惜。」

  「坦白說,這半年來,我早該來跟你們說這件事,之所以拖到今天,主要是看到你們被媒體包圍的樣子,不願意再跑來打擾你們的生活,畢竟,你們這些日子以來一定很不好受......」

  「那妳為什麼又決定要來了呢?」

   梁立芸的話鋒一轉,說道:「因為......最近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啊?」杜可馨對這突然的轉折,一時間反應不過來。

  「我在網路上瀏覽到一篇被轉載的文章,作者不詳,但內容竟然就是可婕寫的那部小說,而且比我之前看的又多了幾頁文字......」

   杜可馨對文學一竅不通,聽得似懂非懂:「這是什麼意思?誰亂貼姐姐的小說?又是誰在幫她寫?」

   梁立芸的眼睛閃閃發亮:「我在想,可婕是不是還活著?也許,她正隱居在某個地方寫作?」

   這句話說完的同時,杜可馨的手機鈴聲也響了起來,並沒有人打給她,而是她自己設定的提醒鬧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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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說解密

 

       閱樂書店裡總是可以發現很多隱藏的秘密,它本身就像是一本謎語書,處處都透露著玄機。舉個例子來說,在店裡有一排奇妙的書架,起初,杜可馨都把它叫作魔法書架。

      話說那一天,她被楊墨成用《過於喧囂的孤獨》擺了一道,為了避免再被這個壞心眼的老闆瞧不起,她決定開始閱讀店裡的書。當然,她不可能全部看完,但抱持著多看一本是一本的心態,經過一番挑選後,她挑了《老人與海》這本書,既是經典文學,內容又還算易讀。於是,她一邊吃著下午茶點,一邊看書。沒多久,有客人上門,她便起身招呼,順手就將那本書放在方才所坐的板凳上。

      後來,事情一件接著一件,她暫時忘了《老人與海》的老人到底出海捕魚了沒,直到她偶然經過那排書架,赫然看到那本《老人與海》竟好端端地擺在書架上。她再看向板凳處,上頭已空無一物。

      該不會這本書自己會飛回去吧?她寧可相信,是她的記憶力不好,也許是她無意間又放回去了。

   然而,真正的怪事還在後面,因為,有問題的並不只那一本《老人與海》。那排書架擺放的書包括了張愛玲的《傾城之戀》、索忍尼辛的《伊凡 . 杰尼索維奇的一天》、聖修伯里的《小王子》等等,還有她第一次進書店時拿的那本《楊牧詩集》,也在這些書之中。有一次,有個臭屁的眼鏡仔站在這排書架前,突然大笑了起來,讓杜可馨一頭霧水。

    「呃......這位客人,請問,有什麼好笑的嗎?」

     眼鏡仔冷冷地批評道:「本來,我看你們這家店挺有文藝氣息的,沒想到,竟然連書都不會分類。怎麼可以把中文作家的書和翻譯小說混在一起呢?果然,這只是一間舊書回收攤。」

     杜可馨只能紅著臉,慌張地把書架上的書重新分類。結果愈擺愈亂,擺到最後,連自己也不曉得這是哪一國的分類法了。

     哪知道隔天,那些被分散在不同書架的書竟全部自動恢復原狀,又在那一排書架上,按照著原本的位置排列整齊,像是被施了哈利波特的魔法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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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驚奇的反應慢慢消退了,杜可馨燃起科學實驗的精神,決定要找出真相。第一步,她用手機先拍攝了一張魔法書架的照片;第二步,她抽出那本《老人與海》,刻意放在板凳上;第三步,躲到店外的牆邊,從窗戶外監視那本書,要看看它到底是怎麼回到書架上的。

       半小時後,答案揭曉。有個人泰然自若地走進來,瞧見板凳上的書,本能就將它拾起,放在那個書架上《傾城之戀》的隔壁位子,彷彿那是《老人與海》專屬的位子,不允許有任何更動。擺書的那個人並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楊墨成。

       杜可馨有如逮到兇手的警探,衝上前去質問老闆:「等一下!你書為什麼這樣亂放?」

     「不對吧!」楊墨成一臉無辜地回答:「亂放的人明明是妳啊!」

    「那個......有人說,你的分類法大錯特錯!虧我還以為你很懂書呢!」

    「這是我開的店,我高興怎麼擺書就怎麼擺。總之,這排書架每一本書的位子都是固定的。你不准亂動!」

    「難道客人也不准動嗎?如果他們買走了呢?老闆,你不會跑去人家的家裡偷回來吧?」

    「說什麼傻話?賣了一本書,我會再補一本一模一樣的上去。不用妳操心!」

      之後,不管杜可馨再追問關於這個書架的事,楊墨成都只會跳針式地回答,顯然是不想告訴她謎底。連這點小秘密都要賣關子,更何況是綁在這間書店背後那些更複雜的謎團,像是他選中這間店面的理由是什麼?資金從哪裡來?書店如何營利等等。而最大的秘密,莫過於老闆本人,他到底是姐姐的前男友向書磊,還是來歷不明的楊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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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間失格

 

       失去杜可婕的那一天,向書磊明白,他也同時失去了做人的資格。

       他從來沒有想過,後果會這麼嚴重。他以為,對兩個相愛的人來說,彼此最遠的差距,要嘛就是年齡,好比說,十八歲的少女愛上八十歲的老翁;要嘛就是家世,好比說,富家少爺愛上窮ㄚ頭;再不然,就是長相、學歷、國籍等等條件。可是,這在他跟杜可婕的身上都不適用。他與她之間的最大落差,是一個討厭看書,另一個則愛書成痴。

 

        跟杜可婕在一起,恐怕是向書磊人生中最錯誤的決定。

        從外人看來,他們無疑是一對金童玉女,事實上,向書磊的心裡很不安。杜可婕是個無法捉摸的人,就算他吻了她,就算他撫摸她的身體,他還是摸不透她的心裡在想什麼,這讓他一點兒也沒有安全感,甚至有時候會懷疑,他們到底算不算真的在一起?

       為了更瞭解杜可婕的想法,有一次,向書磊動了一個歪腦筋,他潛入她的房間,想偷看她的日記,結果,這個菜鳥小偷第一次作案,就失風被逮。他剛一拿到日記本,就被杜可婕人贓俱獲。

     「我只是純粹好奇,想看看妳的日記在寫什麼而已。」

       杜可婕上前搶回男友手中的筆記本,更正道:「這不是日記,是我正在寫的一部小說。」

     「那我更好奇了,這是一部愛情故事嗎?可以借我看嗎?」

     「不行,我還沒寫完。」杜可婕將筆記本護在胸前:「在完稿以前,我不想讓人看見,我會覺得很丟臉。」

     「不看就不看,我本來就不愛看小說。」向書磊頓了一下,又問道:「我倒是對愛情故事有一點疑問,那些作者們究竟是怎麼決定,他們故事的結局應該是好結局,還是壞結局?」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在現實中有段圓滿愛情的人,會在故事裡寫出壞結局,而在現實中有段失敗愛情的,會在故事裡寫出好結局。」

      杜可婕笑得很燦爛,看到她的笑容,向書磊感到豁然開朗,其實,她就是一個單純的女人,沒有什麼祕密,是他太複雜了,而她是如此的可愛。

     他整個人鬆懈了下來,不再去懷疑他們之間的感情。可是,他忘記了一件事,也許他的感冒痊癒了,但心裡的毛病依然沒有得到治療。

     於是,他瞞著杜可婕,跟她的好友董欣霓發生了關係。

     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那不是背叛!他是真心愛著杜可婕,她跟他交往過的女孩們不一樣,她是獨一無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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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小王子的旅程

   

       秋天是宜蘭的雨季,有時候,雨一下就是一、兩個禮拜,而窩在家裡看書,就成了杜可馨最好的消遣。

       她為自己設定了一個目標,立志要把姐姐架上的書看完,也就是因為她的堅持與耐心,讓她意外地獲得了一個驚人的大發現。

       這一天,她在書架上隨機挑中了那本《小王子》,它是赫赫有名的經典,可她卻未曾讀過。這本書並不厚,她沒花多久時間,就看到了故事的尾聲。她內心第一時間的反應是:「啊?沒了?」

       她總覺得這個故事沒說完,心有遺憾,硬是要翻到最後一張紙為止。沒想到,她翻著翻著,翻到原本該是空白頁的地方,上頭竟然有姐姐的字跡。

       這個發現觸動了杜可馨全身的神經,她連一口氣都沒喘,就把整篇內容一字不漏地讀完。那是一篇寫給向書磊的留言,訴說姐姐最真實的心聲:

   

       若是你來了,卻沒有看到我,請不要感到困惑,並不是因為你遲到,而是我先提早走了。

       今天約你是我臨時起意,連我自己出門都有點兒倉促,忘記攜帶紙筆,倒是書沒忘了帶。還好,我跟麥老闆借了一支筆,就直接寫在這本《小王子》書末的空白頁上。值得一提的是,麥老闆煮的咖啡很好喝。如果你有時間,點一杯他的特調,以悠閒的心情坐下來,看完我要寫給你的話。

       首先,我想跟你道歉。關於你跟欣霓的事,我明明知道,卻沒有說出口。大家印象中的我,是個愛看書的人,宛如把聰明與氣質當成禮服穿在身上。可是,我不希望別人認為我很了不起,說穿了,我只是個不愛說話、喜歡安靜的人。不過,我喜歡說故事給別人聽,而每個聽故事的人都很安靜。是的,就像此刻正在傾聽的你一樣。

       在這個世界上,有多少人像我一樣,看書看到著了魔?有一次,我忽然心生一個疑問。當我打開書中的世界,放任故事裡的人物粉墨登場時,那一刻,我到底在哪裡?我又是誰?我是不是根本就不存在呢?

       那就是我透過一樓的落地窗,看到你們在窗前激情時的想法。

       但這不是一本書,這是我的人生、我的愛情、我的悲傷。

       我曾經跟你說過,每本書都是一個靈魂。於是,我開始嘗試寫作。我好想好想聽聽看,我的靈魂到底在說些什麼?

       然後,我聽到一件令我害怕的真相。

       

    我沒有自己以為的那麼愛你。

    要是我可以早點告訴你,你就能解脫了。你認為你對不起我,但你沒有欠我什麼,是我從一開始就忘了付出。

       我想親自告訴你這個事實,才有了我們這一場書店裡的約會。可是,我到了以後,剛點完咖啡,我又膽怯了。

       最後,我選了一個偷懶的方式,留下這本書。你只要把書看完,然後,我們就完成了分手的儀式。

       不瞭解我的人,把我當成近乎完美的夢幻女孩,事實上,你從我處理我們的事就看得出來,我是個自私又任性的人,跟我的妹妹可馨剛好相反,她一點兒心機也沒有,只有一顆純粹無邪的心。不過,她倒是跟你很像,討厭看書,偏偏又愛聽故事。
       但我們不能總是等著別人為我們說故事。
       所以,這是我的另一個壞心眼。我把書放在這裡,等待你去翻閱它,主動發現我這篇留言,以及我選這本書的用意。

      這本《小王子》敘述的是一段奇幻的冒險旅程,而當我放下筆,走出這間書店以後,我也將展開一場屬於自己的大冒險,並將我的所見所聞,當作未來寫作的素材。

      我會迷路,會碰上阻礙、會遭遇危險、會心生疲憊......這是我自找的麻煩,也是我應得的報應。

      如果,你們一直找不到我,開始想念我,那絕對不是我想故意逃避這個世界,也不是為了折磨、懲罰愛我的每一個人,而是......我正努力找尋著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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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為書店的當家老闆,杜可馨有權自訂與修訂店內的各項規則。好比說,她將原本的關店曲目做了大幅度調整,改放自己喜歡的流行歌。另外,她又新增了所謂的開店曲,於每天早上九點開張時,準時撥放。

       杜可馨一邊聆聽,一邊哼唱,坐鎮在書店的櫃台處,準備迎接嶄新的一天。

      「這什麼歌呀?難聽死了!」

       聽到這熟悉的聲音、熟悉的吐槽語氣,杜可馨往門口看去,書店外站著一個熟悉的男人。

       這個男人不是楊墨成,他是向書磊。

       看到他的那一瞬間,杜可馨有好多好多話想問,可是,所有的問題都擠成一團,不曉得該先問哪一個,倒是向書磊搶著說明道:

     「醫院那邊該做的我都做了,以後,就沒我的事了。我總算可以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做我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了。」

     「辛苦妳了,一直看著這間店。」向書磊慰勉道。

       杜可馨理直氣壯地回答:「那還用說!自己的店,當然要自己顧呀!」

     「這明明是我的店吧!」向書磊抗議道。

     「你已經不要這間店了。現在,我才是老闆。」

     「那我算什麼?」

      突然間,杜可馨整個人飛撲到向書磊的懷裡,緊緊地抱著他,怎麼也不放開。她的淚水在眼眶裡轉呀轉的,還是忍不住滾了下來。

    ......你,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那個客人。」

     不管是楊墨成還是向書磊,她愛的那個人是誰,她的心裡最明白。所以,猶豫與掙扎都是多餘的。她要選擇跟姐姐一樣的方式,傾聽靈魂的聲音,而真相已經水落石出。

    「你們店裡還缺人嗎?我可以應徵店員。」向書磊看著懷裡的杜可馨說道。

    「你不是真的想當店員。」杜可馨推開向書磊,擦擦眼淚,整理一下有點亂掉的頭髮,正色道:「我知道你的陰謀。你想篡我的位,自己當老闆!」

    「給個機會嘛!」

      杜可馨想了一想,說道:「不然,先從實習生做起好了。而你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把這本書讀完。」

      杜可馨硬塞在向書磊手中的,正是那本《小王子》。

    「這本我已經讀過了耶!」

      杜可馨堅持道:「再讀一次!我保證,你會有全然不同的感受。」

 

         巷弄裡的那家書店將繼續營業下去。

        在這平凡無奇的一天裡,發生了兩件令人開心的事,讓杜可馨的心情一整天都很愉快。

        第一件事,是她早上接到梁立芸的來電。前些日子,向書磊便已將姐姐的手稿交給了這位編輯,新書近期即將出版。這是屬於姐姐的成就,杜可馨期待,有一天,可以將這本書親手交到姐姐的手中。

    第二件事,是她的獨立書店聯誼網已經擴展到了國外。其中,有一間遠在倫 

    敦的獨立書店,那裡的老闆特地來信告訴她一件事。

    昨天關店前一個小時,他的店裡空空蕩蕩的。這時,有一位留著烏黑長髮的東方女孩優雅地走進店裡。她沒有說話,僅僅點頭微笑跟老闆致意,隨即,便在店裡到處瀏覽。出乎意料地,她挑了一本童話繪本,一邊翻閱,一邊喃喃自語地唸了起來,上頭寫的是英文,而她唸的顯然是中文。

    老闆被她的舉動深深地吸引,儘管他聽不懂中文,但他怎麼也忘不了她唸故事的聲音,那聲音是多麼地好聽。

         那會是姐姐嗎?她已經旅行到英國了嗎?而她的下一個目的地,又會是哪裡呢?

         杜可馨很快就寫了一封英文回信,感謝老闆分享了這個美好的小故事。不過,她哪兒也不會去,她要待在閱樂書店。如果,她是小說裡的一個角色,那麼,她必然有屬於自己存在的意義。

       ......我終於懂了。姐姐,妳並不是要我去追尋妳的故事。」杜可馨一邊喃喃自語,一邊拉開了閱樂書店的大門。

   「因為,我本來就有自己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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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摘錄自《巷弄裡的那家書店》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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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 'I love to boogie'

   

      I hate my brother. He's stupid but he has got some good music. I listen to his music when he's out at work with my dad. Well ­ they're not at work,not now.

  They're on strike. But they still go to the mine every day.

     Nan loves the music too. Tony and Dad leave in the morning, then the music goes on. I make breakfast for us and we both dance. I can hear her in her bedroom. She tries to dance but she can't walk very well now ­ well, she is eighty.

   

      This morning, I made the eggs and danced to her bedroom.

  'Hey, Nan! Breakfast!' I called. I opened the door with my foot and ... Oh no! Not again! Her bed was empty.

      I put the eggs on the kitchen table and ran out of the house. Where was she? She does this a lot. She forgets things ­ she forgets her name.

   I looked up the street. 'Nan! NAN!' Which way? Then I had an idea . I ran to the end of the street and up to some trees. There she was. She often goes there. Why? Who knows? Maybe she played there when she was little. She looked frightened.

 

 'Who are you?' she said.  

 'It's me, Nan. Billy!'

 She didn't look very happy. Then we both heard something. Behind us ... on the road ... we saw them ... lots of them. The police. Their clothes were black and they had batons.

Nan looked at me. 'What are they?' she asked.

'Police, Nan. It's the police.'

'Are they here for us?' she asked.

'No, Nan. Not us.' I said.

'Is it Jackie? Is it Tony?' she asked. I didn't answer. I didn't want to know the answer. I took my nan's arm and we walked slowly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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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love to boogie / Jitterbug boogie ...' 'I'm trying to play 'Cosmic Boogie' on the piano and thinking about Mam. It was her piano. Mam's dead. She died two years ago. I think about her a lot.

   I've got a letter from her. She wrote it before she died.

'I'm still here, Billy,' she wrote. But she isn't here. She's dead.

 

   Mam was good at the piano. She played for all of us. I'd like piano lessons but they're too expensive. We haven't got money. My dad's always telling us that. We haven't got much. Not now that there's a strike.

'Billy! Stop that!'

It's Dad. He's going out again with Tony in a minute. Why do I have to stop ? He's not going to be here!

'Why ...?' Then I say the wrong thing. 'If it was Mam ...' Dad comes over. He closes the piano with a BANG!

'I'm not telling you again!

I go to my room. Back to Tony's mus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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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y: Boys don't do ballet!

   

'Billy Elliot - this isn't a tea party - it's a boxing lesson! Hit him!

   It's Saturday morning and I'm at the boxing club at the Social. This morning, I'm against Greavesy and he's bigger than me. I have my own ideas about boxing. It's all about your feet. So, I run and turn and jump. I move quickly. Greavesy just stands there. George, the teacher, isn't happy.

 

'Hit him! Don't dance around! '

BANG! I'm on the floor. Greavesy's standing over me and he's smiling. I can hear George.

'Billy Elliot! Get up! You're going to do it right. You're not going home yet!

I get up. George pulls me to the punchbag. 'Hit it! Your poor father. He pays for boxing lessons. And this happens! ' And on ... and on... and on ...

I'm angry now. I hit the punchbag. I hate the punchb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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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ms up. And one ­ and two and three and four. Feel the music. '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room, there's a ballet class. Someone's playing the piano. One and two and three and four. As the music plays, I hit the punchbag.

'One and two.' And bang and hit.' And three and four.' And hit and bang.'

'That's better,' George says. 'Stay here and get it right. See you next week.'

 And he goes out. All the other boys go too.

'Right, girls. And ... one and two. Debbie ­ don't look at me . Look in front of you! And three ... and four... '

 I go and watch. It's clever. They all dance together. Left and two, and down and two, and turn and two. I try it. I stretch out my leg. Yeah ­ easy!

'Why don't you try? '

 It's Debbie. She goes to my school.

'Nah,' I say. Boys don't do ballet!

'Legs up! '

They all stretch their legs. Mrs Wilkinson ­ she's the teacher - walks around and looks closely at each leg.

I try it. Debbie laughs at me. 'Your leg's moving!'

I look down. She's right. 'I'm wearing boxing shoes,' I tell 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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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s Wilkinson takes a cigarette from her pocket. She smokes a lot. 'OK, grils. And ...one and two and three and four'.

I want to do it too. I try but it's difficult. I start to listen to the music. It's easier then.

'Shoes off!' Miss is in front of me.

'Not me, Miss...' I start to say ­ but she's already walking down the room.

I take off my shoes and then she's back again ­ with ballet shoes.

'Here you are,' she says, ' You can't dance in boxing shoes.'

I don't know, but then I think 'Why no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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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摘錄自《Billy Elliot》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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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蘭塔宅邸在斯坦福城堡的另一側,靠近中世紀外牆,城堡外面的小徑沒有人行道,那條路上只有四棟房子和慈善二手用品店,就位在觀光景點的中間。

  有個女人走到門廊前,她的年紀應該大我沒幾歲。她穿著寬鬆的白色長褲和類似醫護人員的上衣,腋下夾了外套和檔案夾。他經過我身邊的時候露出禮貌的微笑。

「妳一定是克拉克小姐。」

  我跟著她穿過一大面落地窗。厚重的窗簾優雅地從寬大的桃花心木窗簾桿垂降而下,地板鋪了細緻的波斯地毯。空氣中有蜂蠟和古董家具的味道。每個角落都有精緻小巧的茶几,光亮平滑的桌面有裝飾用的小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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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翻檔案的時候,我偷偷環顧四周。我以為這房子像療養院,到處都有起重裝置和抗菌面板。不過這棟房子就像那種貴得嚇死人的旅館一樣,充滿貴族氣息,還有看起來價值不菲的家飾。

「那……克拉克小姐……妳有照顧過四肢癱瘓的患者嗎?」我轉過來面對崔諾太太。

「沒有。」

「妳從事護理工作很久了嗎?」

「嗯……其實我從沒做過,」我突然覺得耳邊傳來席德的聲音,所以又趕緊補充說,「但我想我可以學。」

「妳知道什麼是四肢癱瘓嗎?」

 我的信心立刻衰退。「就是……得靠輪椅?」

「這樣講也沒錯。四肢癱瘓可以分為不同程度,我們現在談論的是雙腿完全失去功能,手掌和手臂的功能也很有限。這會造成妳的困擾嗎?」

「這個,當然比不上他所受的困擾。」我揚起微笑,不過崔諾太太面無表情。

  但崔諾太太似乎不以為意。她闔上檔案夾。「我兒子威爾兩年前出車禍。她需要二十四小時看護,大部分的工作都交由受過訓練的護理師來進行。我最近重返職場,需要一個人白天在這裡陪他,協助他吃飯喝水,當他的左右手,確保他不受傷。」卡蜜拉‧崔諾低頭看著大腿。「最重要的是,陪威爾的人要能肩負起這份責任。」

 她說的每一句話,還有她強調的字眼,彷彿都在暗示我不夠機伶。

「我懂了。」我準備拿起包包。

「那妳願意接下這份工作嗎?」

 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一開始還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麼?」

「我們需要妳盡快到職。每週給薪。」

 我一時語塞。「您選擇了我而不是──」

「工時滿長的,上午八點到下午五點,有時候得更晚走。沒有午休,不過他的護理師納森在午餐時間照顧威爾的時候,妳應該有半小時的空檔。」

「您不是需要……專業看護嗎?」

「威爾需要的醫療照護我們都已經準備好了。我們現在要給他的是一個堅強……又樂觀的人。他的人生很……複雜,所以我們要鼓勵他──」她說到一半,眼神望著落地窗外。過了一陣子才又看著我。「總之,我們認為他的心理健康和身體健康一樣重要。妳懂嗎?」

「好,」我把我媽的外套拎起來

「嗯,謝謝,明天早上八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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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沒聲音。

      「威爾?納森?」

       我聽到清楚的紐西蘭口音。「他準備好了,崔太太。」

       她推開門,別院的客廳大得不像話,其中一道牆是全景玻璃門,可以看見寬闊的鄉間景致。壁爐在角落安靜地散發光芒,低矮的米白色沙發面對寬大的平面電視,沙發椅

    上罩著羊毛被。這房間的氣氛很平靜、讓人一看就喜歡──有北歐單身風。

    房間中央有一把黑色輪椅,椅套和椅背都包了羊皮。一個壯碩的男人穿著無領白色醫護服,彎著腰把輪椅上那個人的雙腳放在腳墊上。我們走進房間的時候,坐在輪椅上

    的那個人抬起頭,他的頭髮亂亂蓬蓬的。他和我四目相對了一下,就發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呻吟聲。他癟了癟嘴角,又發出不屬於地球生物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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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覺到他媽媽身體變得僵硬。

  「威爾,不要這樣。」

   他連看都不看她。又有一種前所未聞的聲音從他胸口冒出來,真是讓人痛苦難耐的可怕噪音。我強忍住不退縮。這個人做出可怕的表情,他的頭歪歪地倒在肩膀上,盡其所

  能扭曲五官。他看起來好奇怪,好憤怒。我才發現我用力地抓著包包,指節都發白了。

 「威爾!拜託。」他媽媽的聲音裡有點歇斯底里。「拜託,不要這樣。」

   噢,天啊,我心想,我不知道會這樣。我嚥嚥口水,差點嚥不下去。這人還在瞪我,他好像在等我做什麼反應。

 「我──我是小露。」我的聲音顫抖得厲害,但打破了寂靜。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先握手,不過我又想起他沒辦法握手,所以我輕輕地揮手。「露薏莎小名。」

  沒想到他的五官立即恢復正常,頭也抬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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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爾‧崔諾一直看著我,臉上綻放出淺淺的笑容。「克拉克小姐,早安,」他說,「聽說妳是我的新守衛。」

    納森把腳墊調整好了,他站起來的時候搖搖頭說,「崔少爺,你真的壞透了。」

    他調皮一笑,伸出大手,我顫巍巍地握了一下。納森表現出鎮定的神情。「妳剛剛見識過威爾模仿腦性麻痺患者的樣子。過一陣子妳就會習慣了。會吠的狗不咬人。」

   崔諾太太手指慘白,一直掐著十字項鍊。她拉著細細的金鍊子不斷前後扯,表示她很緊張。「我讓你們聊聊吧。如果需要幫忙就打總機的電話。納森會告訴妳威爾的日常生

   活行程,也會教妳操作設備。」

  「媽,我在這。妳不必代替我說話,我的大腦還沒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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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的兩週,我可以近距離研究威爾‧崔諾這個人。我發覺他似乎很堅持要過著和以前南轅北轍的生活;他任淡棕色的頭髮亂長,鬍髭爬滿下顎。灰色的眼睛布滿疲憊的細紋,或可能是因為長期身體不適(納森說他的身體狀況幾乎都不太好)。他的眼神空洞,就好像脫離世界的人一樣。有時候我不確定這是不是一種防禦機制,或許他面對人生唯一的方法就是假裝這一切不是發生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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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想把紅蘿蔔偷偷放在我的盤子上嗎?」

我低頭看盤子。我剛才一直看著電視裡的女主播,想像我把頭髮染成她那個顏色會是什麼樣子。

「咦?我沒有啊。」

「妳有。妳把胡蘿蔔壓扁,還想用肉汁掩蓋,我看到了。」

我臉紅了。他說得沒錯。我坐著餵威爾吃飯,我們都不專心地看午間新聞。午餐是烤牛肉佐馬鈴薯泥。他媽媽要我在盤子上放三種蔬菜,即使他說今天不想吃蔬菜。我必須按照指示,準備的每一餐都是營養均衡的。

「為什麼妳要偷偷餵我胡蘿蔔?」

「我沒有。」

「所以這裡面沒有胡蘿蔔?」

我低頭看著小小的橘色片。「嗯……是這樣的……

他揚起眉毛等我說話。

「呃……我覺得多吃蔬菜對你有好處。」

「妳覺得一小匙紅蘿蔔就可以改善我的生活品質?」

他每次這樣問,我都不知所措。可是我已經學會不論威爾說什麼、做什麼,都不要被他嚇到。

「我懂了,」我口氣平穩地說,「下次不會了。」

突然間,莫名其妙地,威爾‧崔諾笑了。他笑到上氣不接下氣,好像完全沒預料到自己會這樣笑。

「天啊。」他搖搖頭。

我瞪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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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喜歡的事情有這幾件:

一、看電影:尤其是有字幕的外國電影。我偶爾可以說服他看驚悚動作片,或是愛情史詩,但打死不看浪漫喜劇。如果我膽敢租浪漫喜劇,他會連續兩小時都不斷發出輕蔑的「嘖」聲,或一直說劇情有多少老梗和爛梗,一直說道我興致全失。

 

二、聽古典音樂:他對古典樂懂得好多。他也喜歡一些現代音樂,可是他說爵士根本就太做作了。有一個下午,他看到我隨身聽裡面的播放清單就狂笑不止,差點連身上的管子都鬆脫了。

 

三、氣候和煦:他喜歡坐在院子裡。有時候我站在窗裡,看他仰著頭享受陽光落在臉上的樣子。當我羨慕他可以靜靜地享受當下,而我完全沒辦法時,他說如果妳不能移動手腳,其實也沒太多選擇。

 

四、逼我看書或雜誌,然後討論內容:克拉克,知識就是力量啊,他總是這麼說。我剛開始很討厭這樣,好像上學一樣,一直考我的記憶力。但是,過一陣子之後我在威爾的眼中發現,其實沒有錯誤的答案。他只是喜歡我和他爭辯。他會問我對新聞時事有什麼評論,或者他不同意我對書中角色的看法。他幾乎對每件事情都有想法──政府在做什麼、這間企業該不該併購那間公司、那個人該不該坐牢。如果他覺得我很懶散或引用我爸媽和派屈克的想法,他就會用平板的口氣說:「不,還不夠好。」如果我說我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他就會露出失望透頂的神情。我知道他會考我,搭公車上班的途中就開始看報紙,做好準備。「說得好,克拉克。」當他這麼說的時候,我也忍不住得意的笑了。於是我心中鬥志高漲,允許威爾繼續鞭策我。

 

五、刮鬍子:每隔兩天,我就會在他的臉上塗滿泡沫,讓他變得體面。如果他心情不錯,他就會躺在椅子上,閉上眼睛,臉上露出我看過最愉快的表情。或許,是我自己幻想出來的。或許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畫面,不過當我溫柔地拿刀片沿著他的下巴滑動時,他完全不出聲;當他張開眼睛的時候,他的表情很柔和,好像剛從美夢中醒來那般心滿意足。我們現在經常外出,他氣色好多了;他的肌膚一曬就黑。我把刮鬍刀藏在浴室最高的櫃子裡,塞在一大罐潤髮乳的後面。

 

六、當個男人:尤其是跟納森在一起的時候。偶爾,在夜間照護流程開始之前,他們會坐在院子裡,納森會開好幾瓶啤酒來喝。有時候我聽到他們在討論橄欖球,或開電視上女明星的笑話,那時的威爾聽起來和平常的他完全不一樣。不過我明白他很需要這種消遣,他需要有個朋友,他可以當男人,做些男人會做的事情。這是他奇怪、隱居生活中「正常」的一小部分。

 

七、評論我的衣著:其實應該說是他們對我所有的衣服都無法認同,除了黑黃相間的內搭褲。我穿了兩次,他都沒說什麼,只有點點頭,好像全世界就只有這條褲子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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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錄自《遇見你之前 me before you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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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芽》

    

    三樓兒童房的窗戶放眼望去,視野毫無阻礙,可以俯瞰整個南肯辛頓 (South Kensington)的所有房舍,直到新英國自然歷史博物館的高塔;對住在博爾頓花園二號三樓兒童房裡的小女孩來說,也沒有任何事物能阻礙她的身心靈自由。從孩提時代到漸漸長大的期間,這間兒童房從保母的領土演變成教室、畫室和植物研究室,最後又變成活生生的寵物和死去動物標本的小型博物館,也成為人類學各式樣本收藏室,以及用顯微鏡觀察植物和昆蟲的地方。和其他同齡的孩子相比,碧雅翠絲的童年顯得孤單,缺乏友誼和社會互動;但她與藝術、文學、科學、幻想世界、旅遊和大自然的互動,卻是豐豐富富,令人羨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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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雅翠絲出生那年,她的爺爺正好剛買下坎姆菲爾德。她對大自然及自然之美的最初認識,就是來自這塊廣大的土地上的景物和其周圍的田園風光,這塊土地上還種有粉紅花滿綴的栗樹叢。記憶中的鳥鳴、鮮花、鄉村生活的日常工作、農場裡的各種動物、品嘗新鮮牛奶的樂趣、溫溫的新鮮雞蛋、溫暖的爐火等,都一一被碧雅翠絲記錄下來。晚餐前,奶奶坐在沙發上,碧雅翠絲握著身旁奶奶的手,感到非常滿足。在坎姆菲爾德的生活,正如她所憶及:「堪稱完美,所有事物都成為完美的一部分;時鐘持續不斷的滴答聲、瀰漫四處的初割牧草味、遠方的農場喧鬧聲,一種滿足、確信又閒散的富裕感,這筆財富是光榮賺來的,然後再明智地花用;施予但不炫耀,富有但不驕傲......」

 

    碧雅翠絲在日記中提到坎姆菲爾德是「我最愛最愛的地方」,不論哪個季節,對她來說都是美麗的,她似乎總記得每個景色中的每個細節、每個顏色。1891年她對坎姆菲爾德的回憶:「秋天的霜雪灑得大地一片白亮......幾束黃顏色的殘梗散垂在萬里無雲的金櫟木林中,還有紅色三角牆後的一小片褐色胡桃樹木,農舍頂上的一縷藍色輕煙......夏天時,遠方的景色更是湛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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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

 

      「所有畫不出來的東西中,」1892年10月下旬的某天夜晚,碧雅翠絲這樣寫著:「我認為最可怕的是一株長得很漂亮的蕈類。」她正提到那天下午和害羞、博學的查理‧麥金多斯 (Charles McIntosh)見面,並針對她的植物素描做了一番討論,意外發現自己想成為一名「菌類植物」畫家。波特一家人在7月底到了鄧凱爾德(Dunkeld)附近一個小村莊柏楠(Birnam),再次待在蘇格蘭度長假。整個夏天碧雅翠絲都在想怎樣才能見到麥金多斯,他之前是道爾蓋茲地區的郵差,也是相當受尊崇的自然主義者,她期盼他能提供意見幫她改進作品。這兩人之間存在一種非常「少見的交情」:一種在自然科學方面的特殊合作,而且影響相當深遠。

 

    1890年代早期,既是畫家也是自然主義者的碧雅翠絲,注意力幾乎全放在菌類植物上,其次是化石。這樣的熱情正是維多利亞時期典型的自然史狂熱,這股狂熱從十九世紀初期興起,影響範圍上達王公貴族下至平民工匠。特別是女性,紛紛投入昆蟲、貝類、蕨類、化石和菌類研究,以及它們的命名、分類和收集,尤其是插圖繪製。跟當時許多人一樣,碧雅翠絲一開始愛上自然史,是為了排解富裕的維多利亞生活中的枯燥乏味,也為了它所帶來的個人自由。可想而知,她初期的成果並不是專業的,但她喜歡描畫顯微鏡下的世界,她心中有個尚未明確的藝術野心伴隨她在自然界的探險。

 

        收集、製作標本和透過顯微鏡觀察,被視為適合波特家這種身分階級的休閒活動。對鑑別和專業顯微鏡技術方面的討論在當時頗為尋常,一些指導書籍如高斯(P.H.Gosse)相當受歡迎的《顯微鏡旁的夜晚》(Evenings at the Microscope, 1859)以及具有權威性的期刊不斷為它們注入活力。柏川進入寄宿學校之後,碧雅翠絲接手他的顯微鏡,雖然它的鏡頭不算很好,最多不大於兩百倍,她仍然樂於近距離觀察、描繪各種生物和無生物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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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

 

    英國皇家植物園 (The Royal Botanic Gardens at Kew),或在一些維多利亞人圈中被稱為「皇家邱園」(Imperial Kew),在當時並非歡迎大眾進入欣賞花展、細細觀察稀有蘇鐵,或漫步在歷史景觀的迂迴小徑上的一般花園。事實上,一般人幾乎進不了邱園大門,除了特定日子會限時開放外。不管當時或現在,邱園主要是一個研究分類、解剖、細胞學和資源管理的科學機構。不過在當時,它也是帝國主義擴張的熱情支持者,主要在發掘、發展大英帝國的自然資源。自1841年成立之後,邱園主管們便瞭解他們的任務不只是深入植物研究,還要透過經濟作物的取得和繁衍促成貿易交流。

 

       走過十九世紀,由於地球環境逐漸惡化,邱園不斷增加的龐大資源為現存植物留下見證,降低它們消失的速度,儘可能地保存它們。英國高階層科學機構包括有大英博物館和自然史博物館,牛津 ─── 劍橋大學系統也占了一小部分。直到十九世紀中葉,邱園植物學家還是高階層科學機構中的一分子,但是他們對大英帝國的實質幫助,使得這些專家轉入一個不同的政治領域,和其他人漸行漸遠。到了十九世紀末,新植物學家和掌管作物經濟的專家們紛紛進駐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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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雅翠絲最初想到英國皇家植物園,是想找人討論某些讓她頭疼的菌種分類。博物館內植物部門主管喬治‧墨瑞(George Murray)展現的專業不足令她感到洩氣,她想尋找知識更豐富的人。到了1896年,自信心充足的碧雅翠絲想到邱園指定找植物標本室的首席助理和隱花植物專家喬治‧馬賽(George Massee),向他請教菌類繁殖方式,更重要的是問他是否曾讓高階菌類的孢子萌芽。不過,她需要知名科學家的推薦和學生許可證,才能見到馬賽。

 

       令人好奇的是,在自然史博物館研究、繪畫這麼多年,從沒人表示要提供她進入邱園的推薦信,而碧雅翠絲也不曾問過墨瑞或植物部圖書館館長安妮‧蘿倫‧史密斯(Annie Lorraine Smith),她對真菌學也有興趣,特別是地衣類。這兩個人都可以輕鬆幫碧雅翠絲實現願望。當然,如果她能成功地和威廉‧佛勞爾爵士對話,碧雅翠絲早就請他幫這個忙了。博物館的氣氛讓她感覺窒息,她也承認自己個性害羞,不懂得主動開啟對話,卻又不知如何改善。「為什麼我似乎永遠無法認識人,」受到佛勞爾冷落之後不久,她這樣疑惑著:「這讓人懷疑自己是否長得不夠體面;但我突然瞭解到,就是這種態度才見不了人。」因此,碧雅翠絲逼著自己到別處尋求協助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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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有可能幫她拿到學生許可證的人士是頗有名望的化學家姑丈亨利‧羅斯可爵士(Sir Henry Enfield Roscoe)。當時,他剛從議會退休,被任命為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的副校長,同時忙著在李斯特學院(Lister Institute)監督公共衛生方面的重要新研究。雖然他本身不是植物學家,但家族中有不少知名植物學家和植物畫家。他的祖父威廉‧羅斯可(William Roscoe)最主要的成就是擔任利物浦皇家學會(Liverpool Royal Institution)第一任會長、利物浦植物園(Liverpool Botanical Garden)的創辦人,並和艾德蒙‧波特(Edmund Potter)一樣是藝術、科學的贊助商。除此之外,他是有名的植物圖解 Monandrian Plants of the Order Scitamineae(1824-9)的作者,且創作了相當受歡迎的兒童詩《蝴蝶的舞會與蚱蜢的盛宴》(The Butterfly's Ball and the Grasshopper's Feast,1807),碧雅翠絲非常喜歡它。很難想像她竟然對老羅斯可的植物作品不熟,他的傳記就在高爾斯霍莊園的李奇圖書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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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

 

    就算是一位維多利亞時期的女兒,碧雅翠絲的反叛期也算晚了。對金錢的慾望,與為她帶來情感、經濟獨立的可能,驅使她擺脫長期的青春期和藝術學徒身分,專注力也從菌類轉往幻象事物上。在這段創作的過渡時期,對生命務實的態度、豐沛的好奇心,以及從日常瑣事的荒誕中發掘趣味的幽默感是支撐她的力量。她的創作能量大部分來自過去的特殊視覺經驗和對細節的非凡記憶力。到了1903年,碧雅翠絲‧波特以作家和藝術家的身分嶄露頭角,專精說故事和插畫,對銷售自己作品的敏銳直覺也很有信心,不但是藝術家,還是個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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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在1890年間碧雅翠絲主要的藝術重心始終打轉在各種形式的自然科學,但她靈活地運用不同方法來銷售她那些充滿想像的寵物畫,並製成賀卡或集結成小冊子。她選擇的主題通常是動物,也許是身邊養的,或是能配合文字描述的動物。不過她的動物都具有人性,穿著人類服裝,從事人類活動,她刻意把場景設定在真實地點和自然環境,而非幻想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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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腓特烈‧沃恩公司成立於1865年。腓特烈‧沃恩有三個兒子,最小的兒子諾曼管理生產和部分銷售業務。諾曼在1901年遇見碧雅翠絲,當時他三十三歲。為了協調《小兔彼得的故事》的出版事宜,碧雅翠絲幾乎總是得面對諾曼‧沃恩。剛開始他們的書信內容相當拘謹,大部分是處理合約條款和版權的事情,直到最後條約內容取得共識時,他們對彼此的稱呼已經從「女士」和「先生」進展成「波特小姐」和「沃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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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雅翠絲開心地分發自費印刷的《小兔彼得的故事》給熱情的讀者。她常常題贈給家族親戚和朋友:「在此充滿深情地紀念可憐的老兔子彼得,卒於1901年1月26日,享年九歲……不管他的聰明才智如何受限,或他的毛皮、耳朵、腳趾顯而易見的缺陷,他的性情總是和藹可親、逗人喜愛。一位深情的夥伴和安靜的朋友。」碧雅翠絲是天生的銷售員,在其他社交場合總是困擾著她的膽怯和壓抑,此時卻絲毫看不見,深深打動她未來的出版社夥伴,相信他們的版本也將獲得相同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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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諾曼來信的字裡行間,碧雅翠絲一定猜想到他打算在她動身去避暑前,正式向她求婚。7月25日星期二,碧雅翠絲整天不是看溫迪琪的校樣就是接到溫迪琪的校樣,她為校樣上的汙漬感到苦惱。她猜想是炎熱的天氣和氯化氰及氮酸的交互影響才造成這些問題。但是沒有時間再重新刻印刷版了。7月27日星期日,她寫信告訴諾曼她將前往威爾斯度假的地址。就在那一個星期二,碧雅翠絲確實收到諾曼寄來的信,他在信中正式向她求婚了。當時三十九歲的她,接受了他的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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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亡

 

    就婚姻這個重要的議題而言,一位將近四十歲的成年女人反抗父母的願望,在當時並不是不尋常的事,但是對碧雅翠絲這樣順從又尊敬長輩的女兒而言,這樣的行為幾乎是革命性的行動。接下來的家族度假中,柏川也參與了部分行程,沒有跡象顯示他被捲入這次事件,但他一定也被徵詢了關於此事的意見。其實柏川早在三年前就結婚了,但他也沒有勇氣面對父母。碧雅翠絲勇於嫁給諾曼的決定將他推入一個兩難的局面。碧雅翠絲當時很有可能已經知道她弟弟的婚姻狀態,但她並沒說出來。碧雅翠絲接受諾曼求婚的決心仍是不可動搖的,在她動身前往威爾斯之前,她給了諾曼一份訂婚禮物:一幅以鉛筆、灰色淡水彩、墨水完成的畫,畫的是灰姑娘的南瓜馬車來接她前往參加舞會。這幅畫是十年前就畫好的幾幅畫之一,當時她還在畫童話和神話故事的插圖。在碧雅翠絲的畫中,南瓜車是由三對兔子拉的,老鼠當馬車夫,還有其他小動物提燈籠和抬轎子。月光灑滿整個城鎮,街道像是中世紀的場景,有許多小老鼠從窗戶探出頭來看著精美的四輪大馬車在街道上急駛而過。這幅畫呈現出一場逃跑計畫,卻期待著幸福快樂的結局,它是碧雅翠絲獻給「白馬王子」的完美訂婚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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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就在諾曼向碧雅翠絲求婚後五天,醫師囑咐諾曼必須臥床療養。我們對醫生的初期診斷結果並不清楚,也不知道他家人最初對病情的嚴重性是否有所警覺,然而醫生顯然已指出他的病不輕。諾曼曾向碧雅翠絲保證,若是他受不了分離太久,他會派人請她過來。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7月22日,星期六。在碧雅翠絲去威爾斯之前他們是否曾見面也不清楚,但碧雅翠絲從此就再也沒看到活著的諾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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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為我的故事就像安妮‧艾略特(Anne Elliot)一般,在耐心和等待之後就會好轉,」幾個月後碧雅翠絲從巴斯(Bath)寫信給米莉‧沃恩,巴斯即是珍‧奧斯汀小說《勸導》(Persuasion)中的故事場景。「這是我最愛的一本書,我7月才重讀了一次結尾的部分,就在26日我收到諾曼的信之後。」她牢牢地抓住了曇花一現般的快樂希望,但是安妮‧艾略特的圓夢只是虛構的,碧雅翠絲‧波特所失去的卻是可怕而真實的。失去了她的故事裡的快樂結局,只剩下家中令人恐懼的寂靜,碧雅翠絲沒有人可以訴苦,只能與諾曼的家屬分享悲痛、得到慰藉;於是她逃離倫敦,去了威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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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她的日誌和現存畫作可證明她是英國第一個成功讓擔子菌萌芽的人,也是英國第一個主張地衣共生特性的人,僅次於瑞士的Schwendener。對業餘愛好者來說是不錯的紀錄。

 

── 內容摘錄自《波特小姐和彼得兔的故事 Beatrix Potter: A Life in Nature 》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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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年了,我置身在廢紙堆中,這是我的 love story。三十五年來我用壓力機處理廢紙和書籍,三十五年中,我的身上蹭滿了文字,儼然成了一本百科辭典─── 在此期間我用壓力機處理掉的這類辭典無疑已有三噸重,我成了一只盛滿活水和死水的罈子,稍微側一側,許多蠻不錯的想法便會流淌出來,我的學識是在無意中獲得的,實際上我很難分辨哪些思想屬於我本人,來自我自己的大腦,哪些來自書本,因而三十五年來,我同自己、同周圍的世界相處和諧,因為我讀書的時候,實際上不是讀,而是把美麗的詞句含在嘴哩,嘬糖果似地嘬著,品烈酒似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呷著,直到那詞句像酒精一樣溶解在我的身體裡,不僅滲透我的大腦和心靈,而且在我的血管中奔騰,衝擊到我每根血管的末梢。

  

    三十五年來,我處理廢紙和書籍,而我生活在一個已有十五代人能讀會寫的國土上,居住在過去曾經是王國的地方,在這裡,人們過去和現在都有一種習慣,一種執著性:耐心地把一些思想和形象壓進自己的頭腦,這給他們帶來難以描述的歡樂,也帶來更多的痛苦,我生活在這樣的人民中間,他們為了一包擠壓嚴實的思想甘願獻出生命。現在這一切都在我的身上重演,三十五年來我按動這台機器的紅色和綠色電鈕,三十五年來我喝著一杯又一杯的啤酒,不是為了買醉,我憎惡醉鬼,我喝酒是為了活躍思維,使我能更好地深入到一本書的心臟中去,因為我讀書既不是為了娛樂,也不是消磨時光,更不是為了催眠,我,一個生活在已有十五代人能讀會寫的國土上的人,我喝酒是為了讓讀到的書永遠使我難以入眠,使我得了顫抖症,因為我同黑格爾的觀點是一致的:高貴的人不一定是貴族,罪犯不一定是兇手。

 

 

       如果我會寫作,我要寫一本論及人的最大幸福和最大不幸的書。通過閱讀,我從書本中認識到天道不仁慈,一個有頭腦的人因而也不仁慈,並非他不想仁慈,而是這樣做違背常情。珍貴的書籍經過我的手在我的壓力機中毀滅,我無力阻擋這源源不斷、滾滾而來的巨流。我只不過是一個軟心腸的屠夫而已。書教會了我領略破壞的樂趣,我喜歡滂沱大雨,喜歡爆破隊,我常常一站幾個小時,觀看爆破專家們怎麼像給巨型輪胎打氣似的,以一個協調的動作把一排排屋宇、一條條街道炸毀,那起爆的時刻總使我百看不厭,所有的磚頭、石板、梁木統統被舉了起來,房屋隨即像件衣裳似的靜靜地坍塌,猶如遠洋輪船在鍋爐爆炸之後迅速沉入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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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鋪天蓋地的塵埃中,傾聽著爆炸的樂曲,心裡想著我在深深的地下室裡的工作,那裡有一台壓力機,我在它的旁邊,在幾盞電燈的照明下工作了三十五年,我聽得見上面院子裡來往行人的腳步聲,地下室的天花板上開了一個洞,形形色色的東西有如天上撒下的豐饒角似的從這個洞口落下來,一只只大袋、一個個木箱或紙箱搬到洞口,傾倒下來的物品中有花店買來,現已枯萎的花枝、批發店的包裝紙、舊節目單和廢車票、裹冰棍和冰淇淋的紙、濺著繪面顏料的廢紙、屠宰場送來的大批濕漉漉、血污斑斑的包肉紙、照相館切削下來的扎手的尖角兒、辦公室字紙簍的廢紙和打字機色帶、慶賀生日和命名日的花束,有時倒下來的報紙中捲著一塊鋪路的大鵝卵石,這是為了過磅時增添一點分量,此外還有誤扔的刀剪、錘子和起釘器、肉店的砍肉刀和殘留著咖啡渣的杯子,不時還有枯萎了的婚禮上的花束以及葬禮上的色彩鮮艷的紙花圈

    

    三十五年來,我用壓力機把這些東西壓碎,打成包,每周三次有卡車開來把包運走,送到火車站,由火車運往造紙廠,在那裡工人們剪斷捆包的鐵絲,把我的勞動果實倒入鹼和酸的溶液中,其強度足以融化那些種是割破我手指的刮臉刀。然而,正如流經工廠區的渾濁河水中偶爾會有美麗的小魚閃現一樣,在這廢紙的長河中,不時也會有珍貴書籍的書脊放出奪目的光彩,我的眼睛被它耀得發花,我朝別處望了片刻,然後才迅速把它撈出來,先在圍裙上抹抹,翻開書頁聞聞它的香味,這才像讀荷馬預言似的讀了第一句,它牢牢地吸引了我的視線,之後我把它收藏在一只小箱子裡,同我發現的其他珍貴書籍放在一起,小箱子裡鋪了許多聖像畫,是不知什麼人連同一些祈禱書誤扔進地下室的。後來,這成了我的彌撒,我的宗教儀式,這些書我不僅每一本都仔細閱讀,而且讀過之後還在我打的每個包裡放進一冊,要讓每個包都具有特色可是件煞費腦筋的事情,為此我每天在地下室得多幹兩個小時,提早一個鐘點上班,有時連星期六也得賠上,把永遠堆積如山的廢紙送進機器,打包。

 

 

      上月,有人送來三千六百公斤繪畫大師的複製品,扔進地下室,六百公斤浸透了水的林布蘭、哈爾斯、莫內、克林姆、塞尚,以及歐洲其他繪畫巨匠的作品,我於是在每個包的四周裹上一幅名畫複製品,到了傍晚,當這些包整齊地堆放在升降梯旁邊等待運走時,它們身上裹著的美麗畫幅使我怎麼也看不夠,瞧,這張《夜巡》,這幅《薩斯姬亞像》,這幅《草地上的早餐》,這張《縊死者之家》,這張《格爾尼卡》。另外,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我知道每一包的中心還藏著一本名著,這個包裡翻開的《浮士德》,那包裡是《唐‧卡洛斯》,這兒裹在臭烘烘的紙張中、封皮染有血汙的是《許佩里翁》,那兒,裝在舊水泥袋裡的是《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因而,在這個世界上唯有我知道,哪個包裡躺著 ─── 猶如躺在墳墓裡 ─── 歌德、席勒,哪個包裡躺著荷爾德林,哪個包裡是尼采。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既是藝術家又是觀眾,為此我每天都搞得疲憊不堪,身上擦破了皮,劃了口子,累得要休克,為了緩解和減輕一些這巨大的體力消耗,我一杯接一杯地喝啤酒,上胡森斯基酒店打啤酒的時候,一路上我有足夠的時間琢磨、幻想下一個包該是什麼樣。我灌下那麼多的啤酒,為的是更清晰地看到前景,因為我在每一個包裡藏了一件珍貴的遺物,一口沒有蓋的兒童小棺材,撒滿了枯萎的花朵、碎錫紙角、天使的頭髮,我給書籍鋪了一張舒適的小床,它們像我一樣莫名其妙地來到了這間地下室。因此,我幹活老是完不成任務,院子裡的廢紙堆得山一般高,都頂到天棚了,從洞口倒進我地下室的廢紙也堆積如山,同院子裡的那座山連接了起來。

 

── 內容摘錄自《過於喧囂的孤獨 Příliš hlučná samota》一書;本文章之圖片轉載自網路;分享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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